出版时间:2001年01月 |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在迅速发展,在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同时,收入分配状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收入差距不均等仍在不断扩大,相应的财富分配的不均等程度也在持续扩大,分配方面的矛盾变得越来越突出,并开始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在“十五”期间,我们应对此问题给予充分的重视。
一、收入分配状况的基本态势
中国收入分配的演变历程,以改革前后为界,有其特殊的发展轨道。在改革之前,中国经济的一大特征就是较为严重的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这主要体现在当时占主导作用的平均主义的分配体制和政策,以及所产生的城乡内部较低的收入差距。城镇内部收入差距之低,基尼系数仅为0.16左右。而农村由于地区差异性的存在,收入差距虽然高于城镇,但基尼系数也只为0.22左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收入分配出现了全范围的、多层次的收入差距扩大的态势,并伴有一些新的发展趋势。其特征为:其一,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呈现一种不断扩大的趋势;其二,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的变动并不是同步的,首先始于农村内部,然后出现在城镇内部;其三,从1984年开始,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基本上处在一种持续平缓上升的趋势,而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则出现了几次跳跃式的上升;其四,在过去的20年中,从基尼系数的估计值上看,虽然个别年份收入差距出现过小幅下降外,但总体上并没有构成一种下降的趋势。为了对全国的收入差距的总体变化有所理解,我们可以从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等方面加以细致说明。
1.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中国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如此之大,在世界上也堪称之最。虽然农村居民所占人口比例高于城镇居民2倍以上,但其分配到的总收入在1988年全国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仅为57.1%,1995年这一比例下降到49.1%,而这一时期农村人口比例仅下降了3.2个百分点。根据1999年的统计资料,农村人口的比例69%,农村人均纯收入为2210元;城镇人口比例为31%,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54元。这样算来,1999年农村人口分配到的总收入比例为45.7%,相对于1995年下降了3.4个百分点,而这期间农村人口比例仅下降1.8个百分点。在1990~1999年期间,以可变价格衡量的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是6.9%,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仅为4.8%[1]。而1988年全国收入差距的40%左右来自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到了1995年,虽然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占全国收入差距的比重大约下降了6~7个百分点,但用相同的指数计算,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自身上升了24%左右。也就是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相对重要性的降低,仅仅意味着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上升速度超过了城乡之间的上升速度,并非意味着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
2.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两次住户调查数据的计算结果,在1988~1995年期间,农村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上升了大约23%,从0.338增加到0.416。从1995年以来,国家统计局的估计结果表明,农户纯收入的分配不均等程度并没有出现缩小的趋势,其基尼系数在0.34上下波动[2]。这种波动主要来自于粮食价格的调整。由于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扩大主要受到非农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从事农业经营的家庭和非农经营的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粮食价格的上调在一定程度上会缩小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反之,如果包括粮食在内的农产品价格下跌或保持不变,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就会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扩大趋势。在90年代中期以前,农村内部收入的差距一方面表现为地区之间的差距,另一方面表现为不同类型农户之间的差距。例如,利用各省的农村人均纯收入数据计算出来的省际之间的人均纯收入的基尼系数,从1985年的0.15上升到1990年的0.186,进一步上升到1995年的0.194。又例如,通过对农村个人总收入的基尼系数进行分解分析,可以发现,虽然个人总收入的差距有明显扩大,但是,各项收入构成的差距并没有出现显著的变化。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及其扩大主要来源于各项收入构成的变化,在这一变化的背后则是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农村经济结构变得越来越非农化。由于农村非农收入份额的不断增加,同时,非农收入分配的高度不均等也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