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1年01月 |
2000年的反腐败领域,工作力度加大,成就斐然。大体可概括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反腐败斗争多次重要讲话的要求,坚持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反腐败斗争任务的落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和法治环境。
一、2000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
1.宏观上:健全反腐法制,实行标本兼治
2000年1月14日,江泽民在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讲话指出: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者治党不严。因此,他强调:“坚持从制度——确保从严治党方针的贯彻实施。”2月17日,朱镕基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和近年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与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在提出反腐倡廉,从严治党治政的政策举措时,无不强调要健全反腐法制,坚持标本兼治。
2000年,相关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据有关部门统计,1992年到2000年,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起草、制定各类法规2400多项,其中有地方起草的1775项和部门起草的560余项。1978年到2000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370多件法律和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80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7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其中诸多直接规定或涉及反腐败问题已初步形成反腐败法律体系。
在反腐败立法不断加强的同时,肩负法定反腐败犯罪职责、具有宪法赋予的司法解释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先后依法对查办腐败罪案的工作做出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司法制度规定。1999年还专门制定了被称之为“反贪工作40条”的《最近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规定》。
由于反腐败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不断制定和逐步完善,反腐败政策正在向着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日趋有序地实施。在健全法制获得保证的同时,思想教育活动也在不断加强。
2.微观上:坚持反腐败的“三项工作”格局
2000年的反腐败工作,全面坚持了“三项工作”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查办案件工作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格局,这是1993年10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近几年来,虽然反腐败斗争没有停止过,但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因此,中央对2000年反腐败三项工作进行了新的部署,大大推进了反腐败斗争。主要表现为:
——从1999年起,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中央要求继续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下称“廉政准则”)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称“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不准党政机关以开会为名游山玩水,“两办”的《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到12个风景名胜区开会,这可以说是找准了“借会腐败”的风源,抓住了问题的症结。因此,《通知》下发后虽未能起到立刻令行禁止、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在1999年已初见成效,名胜景区会议由过去的源源不断而变得逐渐减少,有的甚至消失。2000年,这一问题还是处理得比较好。
——严格控制改建、扩建、新建或购买、装修办公楼和新建宾馆,严禁一切奢侈浪费行为,控制基建领域的腐败活动。在1999年新年伊始,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帮助生活困难群众过好1999年春节的通知》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政机关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在2000年,这一方面的工作坚持得比较好。2月1~2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基础建设工程质量工作会议,朱镕基强调:工程质量低劣,将祸国殃民,贻害无穷。绝不能把带有隐患的工程留给子孙后代,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强化法治,依法惩治腐败。工程质量事故频发,重要原因是由于工程建设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