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年12月 |
一 2005年就业形势分析
(一)2005年前三季度完成全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的90%和78%
2005年1~9月份,全国实现新增城镇就业人员810万人,达到全年目标任务(900万人)的9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90万人,达到全年目标任务(500万人)的78%。[1]其中,帮助“4050”人员再就业88万人,达到全年目标任务(100万人)的88%。第三季度末,全国共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2%,与上年底持平。
从目前发展情况看,预计能够完成甚至超额完成“95146”[2]的就业再就业和失业调控目标,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预计能够控制在4.3%以内。
(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工作得到推进
9月底,全国已有17个省份基本实现并轨,其他省份也制定和实施了专项工作方案,并轨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现有下岗职工9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55万人。
9月底,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0546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385万人;1~9月,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9亿元,同比增长16%,支出138亿元;前三季度全国共有605万人享受了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待遇。
(三)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活跃,求人倍率进一步提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103个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搜集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信息表明: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426.6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438.9万人,求人倍率[3]约为0.97。图1显示了2001年第一季度以来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变化情况。
图1 2001~2005年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变化
2005年第三季度,全国103个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主要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特征。[4]
(1)劳动力市场上供求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与上季度相比,第三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长了近36万人和31万人,上升幅度分别为9.4%和7.8%;与上年同期相比,第三季度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约71万人和65万人,上升幅度分别为20.9%和18.3%。
(2)第三产业仍然是用人的主体。第三季度103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6%、32%和65.4%,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而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略有下降。
(3)企业的用人需求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24.7%、19.1%和11.8%;此外,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也较大,其所占比重分别为9%和8.1%。
(4)企业用人比重达95.4%,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所占比重仅为1%。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用人需求占77.7%,其中以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较大,其需求比重分别为23.7%、19.8%和12.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5.4%;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7.8%;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为9.2%。
与上季度相比,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分别下降了1.7和2.6个百分点,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上升了1.2个百分点。
(5)失业人员占求职人员的比重为57.7%。失业人员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占22%(在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占34%),就业转失业人员占20.6%,其他失业人员占15.1%;此外,求职人员中,下岗职工占7.1%,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27.3%(本市农村务工人员的比重为12.5%,外埠务工人员的比重为14.8%)。与上季度和上年同期相比,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比重分别上升了2.3和3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下降了1.9和5.2个百分点。
(6)劳动力市场中高技能人才依然供不应求。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求人倍率较大的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工和高级技师,其求人倍率分别为2.09、2.06和1.88。
(四)2005年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是层层落实目标责任。2005年以来,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按照“95146”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坚持按月进行调度;地方政府逐级建立目标责任体系,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2005年,中央财政在保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补助资金规模不变的同时,增加再就业专项补助资金26亿元,使两项资金的总量达到209亿元(包括小额贷款贴息20亿元)。
三是落实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