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年12月 |
2005年,中国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中央财政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但收入分配领域的主要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居民内部差距、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差距以及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的差距继续扩大。不仅如此,劳动要素分配地位的下降、公共服务分配形势的严峻以及国有部门分配秩序的紊乱也给2006年的调控带来了更大的难度。在“十一五”的开局之年,需要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稳步促进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提高,在教育和医疗改革中更加注重公平,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建立健全收入分配宏观监测机制,以逐步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与合理化。
一 2005年:收入分配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财政放权让利的力度
从预算情况来看,2005年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7%,中央财政总支出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61%,其中中央本级支出占26.2%,这三个指标比2004年预算执行结果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从预算执行情况来看,2005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4.6%,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增长10.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1%;全国财政支出同比增长15%,其中中央财政支出增长1.5%,地方财政支出增长20.9%。[1]地方财政增收速度比中央财政高一倍以上,地方财政支出增长速度为中央财政的近14倍,体现了地方财政自主权的扩大。此外,中央财政还加大了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预算比2004年增加约850亿元,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占中央财政总预算支出的比重提高到57.1%,略高于2004年实际预算执行结果。在增加的转移支付中,85%以上投向中西部地区,体现了中央财政加强结构性调整的方向,尤其是着力于提高各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缩小不合理差距,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城乡居民实际可比收入差距继续扩大
2005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902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同比增长9.8%;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2450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同比增长11.5%,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居民1.7个百分点,延续了上年的发展趋势。[2]按照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衡量的城乡收入差距,从2004年同期的3.35倍下降到3.23倍。这种差距的缩小应归因于农民现金收入中占较大比重的工资性收入和出售农产品收入增长较快,而这两部分收入的同比16.1%和18.1%的名义增长主要得益于政策倾斜,如果剔除政策因素,按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衡量的实际可比收入差距仍然在扩大。实际上,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农民自身不可支配的,将现金收入抵扣不可支配部分后才形成纯收入,因此用农民人均纯收入衡量城乡差距更为客观。在需要抵扣的各种因素中,所占比重最大的是农业生产资料支出。2005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一直在110%的高位上波动,这将导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远低于现金收入增长幅度。另外,农村消费物价指数高于城镇1个百分点以上,给农民增收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根据这些因素推算,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率将在6%左右。如果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度实际增长率为9%,那么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衡量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将由2004年的3.2倍扩大到2005年的3.3倍左右。
(三)区域间和城乡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继续拉大
2005年前三季度,从工业增加值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增长情况来看,均呈现出中西部地区加速并显著快于东部的特点。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这两大战略启动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作用开始显现。但中西部地区农业的比重较大,工业的基础比较薄弱,而东部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附加值较高,基础也很雄厚,因此短期内中西部与东部地区的产值差距还很难显著缩小,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呈持续扩大之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与最低省之比达到2.36,超过2004年的2.31倍;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最高省与最低省之比接近8倍,而上年仅为4.1倍。各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现金收入的变异系数继续扩大,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2005年江苏省城镇居民家庭按五等分的最高收入户和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超过了10倍。根据非劳动收入增长快于劳动收入的幅度推算,预计全年全国城镇内部居民家庭按五等分的最高与最低收入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