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说明的是,2003年以来,我们现实生活里的新闻舆论监督的确有了很大的进步,这个进步甚至在我去年来这里参加“第二届舆论监督讨论会”的时候,还根本不能想像。
长期以来,我们国家新闻舆论监督的表现方式,主要是以国家舆论或者阶级舆论为主导,而社会公众舆论,往往处于被引导的从属地位,我们已经习惯说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公众。也就是说,我们的传统平面媒介和影视媒介,基本上是在体制内文化濡染下,以体制内的特殊方式,来完成舆论监督的重任的。这样,就出现了一个很大问题,即舆论监督主体的缺位的问题。因为,正如温家宝总理在今年3月18日记者招待会上所言:只有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能懈怠,才不会政亡人息。所以,媒介长期有意无意地模糊舆论监督的主体这个根本问题,其符合逻辑的结果便是,有的时候,媒介漠视公众舆论、甚至压制公众舆论,而还要经常把“引导”(一定时期比如“文化大革命”时是欺骗)公众舆论作为己任。不分青红皂白地“统一思想”和舆论的症结,就在于总是企图弱化、淡化舆论监督的主体。
现在,我们不能继续模糊下去了。舆论监督,特别是公众舆论监督的主体,是社会公民,也就是我们经常所称呼的“人民”。在我们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执政党与行使国家公共权力行政组织的难以分离,使我们在舆论监督的理论上更应该注意:任何时候,新闻媒介都不能忽视公众舆论的主体是广大公民这个重要的事实,也不能违背新闻媒介的传统职业规则,就是忠实地、客观地反映广大人民的声音这个理论原则。否则,舆论监督就失去了它的价值,也失去了它的功能;“舆论”就会以一种虚伪的失真的方式,误导公众舆论,进而逐渐形成事实上的舆论一律,从而在本质上消灭“舆论监督”。
我总觉得,对我们的新闻舆论理论来说,有的根本性的问题,现在已经不能再以鸵鸟的姿态去面对:如果我们继续回避,那么,我们就不应该在这里奢谈什么舆论监督。比如,我们老生常谈的是,报纸(新闻传媒)是党和人民的喉舌。那么,今天的问题就逐渐显现了:到底是党的喉舌还是人民的喉舌?一个人不能有两个喉舌。要嘛是党的喉舌,要嘛是人民的喉舌。党当然不能等于人民。是党的喉舌,就是国家舆论或者阶级舆论的载体,此二者的主体就是党,此二者的舆论监督,就是主体自己对自己的监督。历史已经证明,自己对自己监督,就像自己给自己治病一样,有的时候还是有效果的。不然,就无法解释1978年以来思想战线上的“拨乱反正”所取得的伟大历史进步。但是,除了顺便监督自己外,总要有主要的监督客体,那么,“党的喉舌”的监督客体,当然不能是党自己;那就是非党群体,说得准确点,就是非党的公民群体。这样一推论,我总觉得有点荒唐。新闻媒介如果是人民的喉舌,其主体就是人民。人民监督谁呢?人民当然也可以和党一样,自己监督自己,比如,11月5日四川省都江堰市中兴镇被残酷杀害的那个姑娘,事后罪犯说,只要卷帘门一往上拉,他立即就跑。但是卷帘门却无耻地关下来了,全街200米长,无一人出来吭一声。新闻报道了这个事实,全国读者都愤怒,这就是自己监督自己。但是,更多的时候,作为现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制度拥有比资本主义社会甚至更进步的特点,那么,公众舆论的主体人民,当然是要监督执政者。至于怎样具体去操作监督,碰上各种阻碍怎么办?如果“监督”过分导致公众舆论失控,影响社会稳定怎么办?等等问题,我想,当今社会还有其他社会形式和国家政体的新闻实践形态作借鉴,只要我们遵照“三个代表”的伟大精神去做,借鉴人类优秀文化,困难是可以克服的。
所以,我觉得,媒介不应该是某某的喉舌,媒介就是媒介,就是喉舌,是独立的喉舌。有声音它就响,但它并不预设前提,专门为特定对象而响而传播。它不能属于特定对象,它是共有的。否则,舆论监督就根本没有可行性。总之,我在这里,着重要强调一个理论问题:我们应该认识清楚,公众舆论是舆论监督的主要表现形式,而公众舆论的主体是人民,人民不需要谁去引导,自由引导着人民。
其次,我想谈谈怎样实现舆论监督的问题。毋庸讳言,现在,我们的舆论监督现在还是困难重重。现实社会中,尤其是具体的新闻从业者,面对许多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