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月里,黄静的姐姐黄惠芳就已经几次给我来信,频频向我表示感谢,这令我感到不安和惭愧,她在信中的每一个字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痛苦和煎熬。她信中有这样一段话:妹妹的冤案得不到公正的处理,我就一天不会放弃!我也知道这可能将会有一条很艰难的路要走,但是我要让罪犯、让执法者知道:我们普通公民的生命权是不容侵犯的!谁侵犯了,就应该付出他应该有的代价,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在报道的结尾也这样说过:家属相信杀人者和失职者不会逃脱法律的制裁。
但现在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一个现实,就是那个美丽的冤魂仍然在另一个世界里茫然地张望着……
这也让我想起了去年的李尚平案。作为较早报道李尚平案的记者,当今年春节午夜零时,我收到湖南益阳被枪杀教师李尚平老师的遗孀刘女士的新年祝福短信,这仍然令我处于无限的感伤和痛楚之中。因为那个硬汉的冤魂至今仍然在拷问着今天我们的每一个人。
究竟我们哪里出现了问题?为什么已经昭然于天下的生命悲剧依然在痛着我们的心?
首先,我感性地从司法方面谈谈我的思考。
为什么一个活生生的生命非正常地死去了,基层警方却那样地草率了事?当家属提出疑义后,为什么我们的法医几次尸检都不一样?为什么我们的各级警方做的事情都给人以不那么光明正大的印象?是我们的一些部门责任感缺失了,还是他们受到了强势背景的干涉?
种种迹象和证据表明,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一些恶性倾向像一只大手笼罩在整个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案件不仅仅是一桩个人悲剧,至少还是我们的司法悲剧。我将这种司法称之为污点司法。
污点司法的可怕在于它具有严重的掩盖性,从而违背司法精神而失去公正性。
当基层警方的意志左右了法医的判断,就完成了第一重掩盖;当受害家属付出更大的成本试图洗清真相的时候,更高层的警方为了维护本系统和本地区的利益和荣誉,他们在权衡的过程中往往也采取另一种选择,就是继续完成他们的第二重掩盖。于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就又一次被无情地抛弃,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疑问:一个孤立的个人的申诉为什么直到高层领导的关注才能得到解决?我想主要的原因就是这种污点司法的层层掩盖性在作怪。这种类似“官官相护”的顽疾助长了司法者避重就轻的观念,也令许多受害者不堪艰辛而退却,而忍气吞声,将一口怨气重重地压在心底。这种不满情绪的积累将成为我们的社会危机。如果我们不能加紧以合理的制度建设去疏导,我们将无休止地面临着人道主义拷问,将面临着司法合法性的巨大危机。
其次,我还想从舆论监督方面谈谈我的看法。
事实上,不仅是司法方面要反思,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媒体,我们的新闻监管部门都应该反思。今年二月,当黄静遇害后,她同样做教师的母亲黄淑华一方面将女儿的尸体冷冻起来,一方面写下了大量的申诉材料给有关部门,但都没有效果,无奈只好将文字发到网上,但这些材料贴到哪个论坛上,过不了一会儿就会被删掉。她求助一些媒体,但得不到应有的帮助。
作为做过李尚平案报道的《现代教育报》记者,我能深切地体会到家属的悲伤求告的心情。当时处于非典时期,我曾因为无法到当地去调查而感到手足无措。同时我也非常气愤,湖南是媒体发达的省份,而当地只有一个媒体淡淡地关注。
是我们的媒体缺乏敏感吗?我想不是,因为当时孙志刚案的解决已经鼓舞起了众多媒体的人性关怀意识。那为什么一个普通教师的生命唤不起我们新闻人的情感呢?我想这就是我们媒体长期坚持的“远攻近交”新闻监督策略造成的。
我们媒体人被迫扮演着双重人格的角色。在所在地只能做熟视无睹冷漠无情的聋子和瞎子,而在远方却争当着明察秋毫铁面无私的英雄和智者。《南方周末》曾是我最尊敬的媒体榜样,并长期受到过他们的影响。但我们的学者曾说它不应该叫《南方周末》,而应该叫“北方周末”,我是深以为然的。但除了无奈之外,我们这些新闻记者没有别的办法。
其实,对于新闻媒体的市场号召力来说,大多数地区性媒体,最应该关注的就是本地的新闻,特别是那种重大的新闻事件。因为当地人最关心的就是本地发生的事情。而我们的媒体却为了与地方政府相安无事,为了听话而放弃了本土关怀,这与胡锦涛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