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2月 |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互联网事业迅猛发展。1998年5月,在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年会上正式提出“第四媒体”的概念:继报刊、广播和电视后出现的因特网和正在兴建的信息高速公路。与此同时,我国网络新闻媒体也随着互联网事业的发展壮大而迅速崛起,并已成为与报纸、广播和电视共同发挥新闻传播作用的重要媒介形态。我们所说的中国网络媒体,指的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授权或承认,在国际互联网上依法从事新闻信息的选择、编辑、评述、登载和链接等服务的专业网站。中国网络媒体是我国传统新闻媒体的延伸和发展。截至2001年6月,根据新浪网搜索引擎的资料,我国网络新闻媒体总量达到5959家。
网络新闻传播具有独特的优势,如时效性强、多媒体、交互性、容量大、覆盖面广、智能性、易储存、个性化、无地域性等,这些都是传统媒体所不能企及的。
网络媒体同传统媒体一样具有传播信息、提供教育、娱乐、广告服务等功能。同时,作为“第四媒体”,也同样应该承担起舆论监督的重要职责。实践中,由于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和特点,网络监督成为当今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
一 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
基于网络的技术特性和网络传播的优势,网络舆论监督呈现出不同于传统媒体的特点。
(一)即时性
网络新闻信息以光速进行传播,并且始终处于动态更新状态中。这一优势是受出版周期限制的报纸和受播出时段限制的广播、电视无法企及的。因此,有些研究者称网络实现了新闻传播的“全时性”。网络传播这一与生俱来的优势使它在舆论监督中锋芒毕露。权力腐败等丑恶现象一旦显露丝毫痕迹,往往就会遭到网络媒体的率先“发难”。
国际上,网络监督的经典案例如克林顿绯闻案。个人网站德鲁吉网首次向世界披露了克林顿和莱温斯基有暧昧关系的消息,揭开了绯闻案的序幕。自此马特·德鲁吉和他的网站也名声大振。
(二)广泛性
网络监督的主体具有广泛性。网络的一大好处就在于每个人不仅可以随意接收信息,而且随时都可以成为新闻的发布者。职业记者的数量毕竟有限,而日益扩大的网民却是一个潜在的通讯员队伍。如克林顿的绯闻案、大韩航空公司空难等事件都是网民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传播的。舆论监督的本质是公众通过舆论监督这种意见的形态,对各种权力组织和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人物(政治家、文学艺术家、演员、有意面向社会的企业家和其他社会活动家,其中包括著名记者)自由表达看法的客观效果。舆论监督属于一项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舆论监督的主体是公众。我国目前网民总数已达6800万人,世界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他们将成为网络监督的主体。报纸、广播、电视由于版面或时段资源的有限,显然是不可能随时随地让这么庞大数目的受众直接参与监督的。
网络监督的广泛性还表现在监督载体的多样性。BBS(电子公告版)、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E-mail等形式都可以充满网民对不平事件的呼声和对焦点、热点问题的观点、意见和建议。每当有重大事件、突发事件或热点事件发生,网络媒体还可以利用网络的互动性,从社会各界请来嘉宾,或当事人或相关人士,与数千万网友直接对话交流,表现出舆论观点的多元化。
(三)网络监督的整合性
网络监督的整合性是指网络舆论监督能在短时间内迅速整合各方观点和力量掀起舆论高潮,显现其强大的社会影响力。
网络传播覆盖面广,无地域性,使得网络信息传播极为广泛。网络还具有超文本链接与随时更新的特性,网民不仅能在第一时间获知事件的发生,并且能够自始至终整体把握事件的发展态势。在互联网上,信息的传递和复制成本极低,网民只要花费少量的时间和资金,就可以把他(或她)对事件的观点粘贴到网上,或者把所看到的精彩言论转贴给其他人。因此,一旦网上舆论监督启动,发出第一条信息,便会在短时间内迅速形成舆论,并将舆论推向顶峰,产生舆论强势。
除此之外,网络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于一体的多媒体特性,能更好地体现事件的现场感,无疑使网络在开展舆论监督时,对受众的冲击力和感染力更为直接和强大,刺激舆论的迅速形成。
二 网络舆论监督的不足
(一)网络监督缺乏权威性
互联网巨大的互动优势使其成为一个没有中心、不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