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11月 |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体制制约,我省城乡公共服务存在很大差异,极大地影响了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必须立足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加快统筹城乡公共产品供给,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一 我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举措
近年来,我省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2001~2005年,全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支出累计2402亿元,年均增长24.5%。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农村转移支付的力度。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及海岛地区的支出5年累计336元,年均增长17.7%。大量卓有成效的措施,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公共产品建设相对落后、公共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状况,向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一)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近年来,我省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加强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十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内财政支农支出累计达311.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平均为6.8%,重点支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乡村康庄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落后状况,完善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2006年,全省城镇集中供水覆盖的农村人口新增120万人,解决了17.5万人的饮水困难,累计完成852个示范村和8236个整治村建设,等级公路通村率和硬化率分别达到90.2%和80.8%。
(二)加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推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
把农村基础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据省财政厅统计,2003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支出达105.5亿元,占全省教育经费总支出的26.7%,比2000年增加了34.8亿元,增长49.0%。健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提升农村教育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水平。2006年食宿改造工程竣工107万平方米,资助49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为30万名贫困学生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14万名教师接受培训。实施支教制度,2005年开始每年从50个教育强县选派100名骨干教师到25个欠发达县和2个海岛县进行为期一年的支教,从制度上推进教师队伍均衡化。
(三)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
全面加强城乡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把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近年来,省级财政逐年增加卫生事业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并将新增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2004年省级财政共安排卫生转移支付资金1.4亿元,2005年安排2.9亿元。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2006年各级财政共安排17.6亿元专项资金。设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为全省3500万农民购买和补贴公共卫生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开,87个县(市、区)2902万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省农业人口的71%,1441.5万名农民接受了免费健康体检。加快新型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城乡联动、协调发展。
(四)统筹城乡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稳步向农村覆盖
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2000~2005年全省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资金累计457亿元,年均增长23.7%。大力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35个县(市)建立了城乡“五统一”的就业制度。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新增87.6万、91万、59.7万和151万人。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等制度,着力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财政覆盖到农村。到2006年底,全省共有62.9万名低保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27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