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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依法行政,渐进建设法治政府

    作者:苏苗罕 出版时间:2007年08月
    摘要:文章通过完善政府组织架构、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以及科学转变政府职能四个部分对2006年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进行评价。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被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6年,也是中国政府继续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在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稳步推进和稳健发展的一年。回顾这一年,中国的行政法治工作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绩。

    一 继续完善政府组织架构

    完善政府组织架构,就是要探索建立慎决策、快执行、讲效率、负责任的行政运行架构和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交通通信发达、信息传导便捷的有利条件,精简管理层级,扩大管理半径。

    (一)综合配套改革

    2006年4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批准天津滨海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主要是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兼顾,把调整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放在重要位置,节约和合理用地,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二是坚持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区域服务能力。三是突出发展特色:以改革促进开发、开放,选择体现自身特点的建设模式。四是推进管理创新: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7月3日,天津市长戴相龙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市发改委关于编制天津市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方案的工作意见。决定深入总结天津市和新区的改革成果和不足之处,集中精力编制好《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和近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好企业、科技、金融、土地、资源环境、涉外经济、农村、社会事业、社会保障、行政管理10个专项改革方案。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天津市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聘请有关专家为改革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提供决策参考。

    (二)执法体制改革

    重庆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006年,重庆市政府法制办确定了该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三级(市、区县、乡镇)联动“3+1”方案的基本框架。按照新方案,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若发现所涉事情不属自己管辖的,不能一推了之,而应将其转给相关的职能部门,否则有关当事人就将因此承担行政处分等法律责任。在“3+1”方案中,《重庆市市级行政执法联动试点方案》将着力推进市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庆市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试点方案》将积极培育万州、涪陵、黔江、江津、合川、永川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重庆市乡镇政府执法监管改革试点方案》将逐步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庆市政府公务员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为创建法治政府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保障措施。

    2006年,广东省对全省交通行政执法体制进行了改革,变分散多头执法为统一综合执法。首次设立“广东省交通厅综合执法局”,承担现行六支执法队伍的规费稽查、强制、处罚等所有行政执法职能。广东交通原有公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运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6支执法队伍,全省持证执法人员超过1.9万人,行政归属不同,管理体制不顺,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并存。广东创新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将清理、归并和调理执法机构,组建“执法监督处、科、股”等相关机构,分别作为省、市、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

    二 不断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2006年,中国政府积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继续实施自我革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实施行政管理;完善执法程序,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行信息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行政立法创新

    2006年,国务院的立法工作在立法理念上,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更加重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统筹考虑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关系,以立法促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立法程序上,更加注重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积极探索扩大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机制、程序和方法,提高政府立法的透明度。国务院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过程中,将该修订草案送给近年来就义务教育法修订工作提出过建议、提案的61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