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8月 |
2006年是湖北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实现湖北省“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全面实现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在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新的成就:经济保持较好较快发展,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对外开放实现新的突破;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活继续改善。2006年实现生产总值7497亿元,增长12.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69.8亿元,增长25.6%,全地域财政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2002年翻了一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12亿元,增长15.1%;进出口总额117.38亿美元,增长29.1%;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0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19元,分别增长11.6%和10.3%[1]。2006年,湖北省法治建设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行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及司法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大代表工作建设[2]
这项内容可以视为2006年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比较重要的方面,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1)代表的知情权进一步获得保障。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在向人大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和机关刊物的同时,增加了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和视察计划等各种资料,并协助“一府两院”的办事机构,向人大代表寄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有关审判、检察工作的资料,使代表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
(2)代表议案受到高度重视。如湖北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将陈庆春、王铁军等17名代表提出的修订《湖北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的议案,交由农村委员会审议。该委员会依据法定程序积极履行职能,有关法规修订草案已提交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又如舒怀、汪七良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职业教育条例》的议案,则被交由湖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该委员会在湖北省内外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目前,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起草法规草案。
(3)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大多被认真处理。对湖北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和闭会期间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47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为提高办理质量,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注意交办、时限、回复等环节,要求每一件意见或建议的回复须经承办单位领导审批,对代表不满意的回复坚决退回,重新办理,重新答复。常委会工作机构还努力提高落实率,将过去一直由承办单位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改为由交办单位直接收集意见,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率比2005年提升了2个百分点。在办理过程中,常委会将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有关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强化节约型农业新体系、重视社区发展、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快通乡通村公路建设等五个方面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进行了重点交办和跟踪督办,使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4)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在拟定立法计划、组织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时,都在事前通知代表,征求代表意见或请他们就近调研,向常委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在常委会开展立法、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时,邀请部分代表参加。妥善安排好代表年中调研、年底视察、回原选举单位所在的行政区域走访等,加强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
(5)做好代表培训工作。2006年6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举办了代表培训班,组织代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代表工作规则。同时,湖北省人大委托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本行政区域的省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学习。
2.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2006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订和批准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26件。其中,批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和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修订、废止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10件。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还对《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等2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同时,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的15件法律草案和法律修正案征求意见的工作。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的立法工作的主要经验是:
(1)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坚持经济立法的同时,切实加强了社会立法。为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