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3月 |
综合考察全国的经济发展和地位历史情况,课题组选择山西省兴县,湖北省应城市,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横溪镇,浙江省嘉善县加以考察。农村纠纷的主要形势是:宜耕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十分普遍;征地补偿的矛盾和纠纷各地普遍存在;发达地区宅基地流转纠纷突出;沿海发达地区外来人口大量涌入挑战社会管理。当前农村各地灵活调处土地纠纷,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但也存在司法救济渠道不畅、土地纠纷难以通过司法解决,而且在发达地区执法规范和执法效果难以兼顾等问题。
After comprehensively taking into consideration the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status and history,four places were selected for research by the special research team from the Law Institute of CASS,which is as follows:Xing County in Shanxi Province,Yingcheng city in Hubei province,Hengxi Town in Jiangning District,Nanjing,Jiangsu province,and Jiashan County in Zhejiang province.The main disputes in rural areas include:(1)the right dispute about land for operation is quite common,(2)contradictions and disputes over land requisition compensation prevails,(3)disputes over purchase of housing land in developed areas are prominent,(4)large influx of migrants into the developed coastal areas challenges the society management.We found some successful experiences of flexibly handling land disputes in rural areas,but the following questions ought to be emphasized:(1)the channel for judicial relief is not smooth,(2)land disputes are difficult to be resolved by law,and(3)result and standard of law enforcement are difficult to balance.
一 农村纠纷解决调研背景
我们以“农村纠纷解决”为题,从法治的视角对当前农村的纠纷状况及其解决进行了实地调研。具体地说,这项调研的内容重点考察纠纷解决的两个方面,即:农村的纠纷形势,农村纠纷的解决。后者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农村纠纷解决中的成功经验,二是目前农村纠纷解决中存在的问题。农村纠纷的形势是指农村地区当前主要存在的矛盾和纠纷领域,以及矛盾和纠纷多发的社会环境原因和制度原因。矛盾和纠纷的类型很多,划分的标准也不一,我们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情况为准。
我们综合考察了全国的经济发展和地位历史情况,选择了四个地区,作为调查的对象。这四个地区分别是:山西省兴县,湖北省应城市,江苏省南京市横溪镇,浙江省嘉善县。
二 农村纠纷的主要形势
对当前农村的矛盾和纠纷,浙江、江苏、山西和湖北四个地区,存在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各地也有一些特殊的问题。
(一)宜耕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十分普遍
在这里,宜耕地区是指那些土地自然条件较好,适于农业种植的地区。在我们实地调查的四个地区中,相对来说,浙江省嘉善县位于浙北平原,江苏省横溪镇位于长江下游平原,湖北省应城市位于江汉平原,三个地区土地自然条件比较好,属于宜耕地区;而山西应县则位于吕梁山区,地势不平,雨水较少,土地贫瘠,不属于宜耕地区。
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4月颁布的《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出现了多年未有的好形势。但是在农民耕种土地积极性高涨的同时,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土地承包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对于这类纠纷和矛盾实际发生的情况,我们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实地调查。调查发现,在农业宜耕地区,也就是浙江嘉善县、江苏横溪镇和湖北应城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十分普遍;而相对来说,在农业自然条件较差的山西兴县,则较少出现土地承包纠纷。
1.土地承包纠纷的数量
浙江省某县2006年1~9月份信访统计中,土地承包方面的矛盾在数量上排第三,一共71件,占了信访总量的5.92%。排第一和第二的矛盾也和土地有关,分别是征地补偿和宅基地问题。县农经局经手的土地承包纠纷,平均一个月四五起。在这些纠纷中,涉及大户承包、农户要把大户的田收回来的占1/3,其他类型如征地分配不公的、补偿不合理的占2/3。这些纠纷多是农业税取消以后发生的。从2005年全县人民调解机构调解纠纷的统计报表看,2005年乡镇(街道)司法调解中心一共调处矛盾纠纷299件,其中土地承包方面的矛盾纠纷13件,占4.3%;2005年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计调解纠纷1698件,其中土地承包纠纷44件,占2.6%。2005年该县法院一共收民事商事案件1779件,其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案件7件。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是特别难办。相对于浙江嘉善和湖北所调研的地区来说,调研组虽然只调研了江苏的一个镇,但土地承包纠纷仍然是当地一种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
湖北省应城市的情况类似。自从2004年开始减免农业税费以来,在整个湖北省范围内,土地承包方面的纠纷就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冲突之一,正是由于这类纠纷大量发生,湖北省在2004年底开始了完善土地二轮延包的工作。根据应城市司法局的统计数据,2005年,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计调解纠纷723件,其中土地承包纠纷80件,占11.1%;在2006年1~9月份,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计调解纠纷690件,其中土地承包纠纷74件,占10.7%。近两年,土地承包纠纷的绝对数量略有上升,所占比例则略有下降。但相对而言,起诉到法院的纠纷数量不是很多。据应城市法院的统计,在2005年,土地承包纠纷共计收案12件,2006年1~9月份共计收案6件,数量略有减少。数量减少的原因是由于这是比较敏感的问题,所以一些纠纷由乡村党委政府处理掉了。法庭处理的都是政府处理不了、群众反映比较大的纠纷。
综合来看,土地承包纠纷的发生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这种纠纷集中发生在最近两三年;二是这类案件虽然在数量上不是特别多,但是非常棘手,矛盾冲突尖锐,涉及人数较多,通常很难调处。
2.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类型和发生原因
从几个地区的情况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