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3月 |
中国2004年决定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至2007年基本完成。根据计划,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拟2008年公布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中国制定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必将进一步促进技术创新、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既是为了解决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也是为了应对国际经济竞争的压力。中国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具有政府主导、专家参与、面向企业和重在过程等特点,这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活动。中国知识产权战略侧重于创新政策和法律体系的构建,与技术创新战略密切相关。
Since 2004,China has decided to establish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It has been basically completed.It will be released and put into implementation in 2008.China’s enact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will further promote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revitalization of the country through science and education,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It will also promote China’s rapid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is necessary as it can not only solve the emerging issues in domestic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but cope with the pressure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mpetition.China’s enact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has four characters:led by the government and endorsed by experts,facing the enterprises and emphasizing on the process.That is a top-to-down activity.China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focuses on innovation policy and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closely related with technical innovation strategy.
十七大报告指出,国家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表明,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已经基本结束,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即将开始。
一 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中国2004年提出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2005年1月,国务院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担任组长。同时,国务院的28个部委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成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自2005年1月开始,于2007年年初基本完成。
中国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首先是为了解决国内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中国自1978年开始执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一方面,进行农村和城市的经济改革,包括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以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执行对外开放的政策,积极吸引外资和与之相关的技术,使之与自身的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结合起来,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中国经济社会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资源短缺,能源紧张,环境恶化,城乡差别逐步扩大等等。目前情况下,经济层面上的最大问题就是产业升级的问题。
产业升级,需要加大研究和开发的力度,以及大幅提高相应的管理水平。这包括技术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更新换代,以及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换言之,产业升级和中国经济在更高层次上的发展,必须摆脱依赖密集劳动力和大量消耗资源的模式,依赖于新的技术成果和非技术成果,以及对于商标和商号的投入。一个良好的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将会有效地促进人们从事技术创新、作品创作和对于商标、商号的投入。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着手完善知识产权制度。[1]目前,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已经达到了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要求,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立,为中国引进外国投资和技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而且,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制止商业标识的假冒,制止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以及保护商业秘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侵犯著作权和注册商标的行为屡禁不止,盗版和假冒产品充斥市场,既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又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侵犯他人专利权、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时有发生,对相关的权利人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侵权泛滥,既有社会民众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原因,也有急功近利、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原因。显然,只有坚决打击盗版、假冒,遏制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从而有效地激励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
大体说来,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到目前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是解决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问题。例如,尽快制定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此外,在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的过程中,解决一系列具体的保护标准,诸如计算机软件是否可以作为版权保护的客体,药品和农业化学品是否应当获得产品专利,立体商标是否应当纳入商标保护的范围,以及以何种方式保护商业秘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时间,建立了一个符合国际标准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走完了发达国家曾经用了一二百年走完的路程。
目前,中国正在经历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第二个阶段,也就是对权利实施的关注。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利,权利人不可能像对待有形财产那样,将相关的作品、专利技术和商标、商号直接控制起来。侵权人完全可以从公开的渠道获得有关的作品、技术和商标,并且背着权利人而加以利用。猖獗的盗版和假冒活动,以及层出不穷的侵犯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的行为,都说明了这一点。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知识产权的实施和保护,就没有知识产权的存在。与此相应,在知识产权的获取、利用和保护诸环节中,知识产权的实施和保护也就显得更为重要。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