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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走进“十一五” 发展文化产业的新综合与新视野

    作者:总课题组 张晓明 胡惠林 章建刚 出版时间:2007年02月
    摘要:本文通过对2006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态势的详细分析,总结了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文化产业未来的发展提出预测与建议,其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体制和政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文化产业理论研究。

    2006年是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一系列重大事件凸显出开局之年的新气象。1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2003年以来的改革试点进行了全面总结,发出了改革全面推开的信号;9月13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颁布,确定了未来五年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党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了更加突出的地位。

    以上三个文件,是指导“十一五”期间我国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发展任务以及战略方针。我们的基本判断是:如果说“十五”期间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是以“改革”作为中心环节的话,“十一五”期间则将以“发展”作为基调,即:根据发展的需要理解深化改革的任务,以改革的举措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以发展的成效检验改革的成果,并最终以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定位。由此可见,“十一五”将成为改革和发展更加紧密结合的时期,经济体制和文化体制改革并轨,文化事业繁荣与文化产业发展并举,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汇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推进,逐步形成综合发展态势,为更大范围和更为根本性的改革积蓄力量。

    这时,我们需要更加清醒地认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态势,以稳健务实的态度评估形势、制定策略。在这样一个发展冲动极为强烈、多股发展力量冲撞融合的时期,我们要研究一些更为基础性的问题:更加关注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对于发展文化产业的基础作用;更加关注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运用于文化体制改革;更加关注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角度看待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工作。

    一 2006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态势:基本判断和主要特点

    2006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总体上表现出转向常规发展的态势。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框架已经拉开。文化产业与高科技的联姻,整体产业链条向上下游的拓展延伸,全国区域性产业布局的初步形成,以及对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逆差的遏制,均有长足的进展。

    (一)首次经济普查结果发布,文化产业总量不大,但是结构趋于合理

    2005年12月底,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我国首次经济普查的数据,经济总量有较大增加,特别是第三产业有较大提升,这使得人们对我国经济结构不平衡的担心有所缓解。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GDP总量为159878亿元,比原来的年报核算数多出2.3万亿元,增加了16.8%。其中,第一、二、三产业比重为13.1∶46.2∶40.7。值得关注的是,在多出的2.3万亿元GDP中,第三产业增加值有2.13万亿元,占93%,从而使第三产业增加了约10个百分点,使我国经济结构趋近于从以制造业为主向以服务业为主转变的拐点,服务业(特别是新兴服务业)已经开始扮演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角。有关专家认为,由于服务业和消费的关系最直接,这一结果也说明,消费在我国三大需求中的拉动作用趋于强劲。

    2006年5月19日,在深圳举行的“第二届文化发展战略论坛”上,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了根据经济普查的基础数据重新测算的我国文化产业统计数据。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440亿元,占GDP的2.15%;从业人员996万人(其中个体从业人员89万人),占我国全部从业人员(7.52亿人)的1.3%,占城镇从业人员(2.65亿人)的3.8%。数据表明,与第三产业总量大大提高正好相反,文化产业总量比以前的统计有较大缩水。

    但是应该看到,我国文化产业总量尽管不大,但是结构更为合理。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专家分析,从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数量(78.6∶16.6)、拥有资产(94.5∶4.7)、营业收入(99.1∶0.7)、实现增加值(86.1∶13.6)等指标看,经营性产业单位都大大高于公益性事业单位,说明文化部门已经不是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公共服务部门”;从法人单位注册类型中内资(96.2%)、港澳台商(2.1%)、外商(1.7%)所占比重看,我国文化领域不断开放,已经呈现多样化形态;从法人单位所有制类型看,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之比为51∶49,其中国家绝对控股的占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