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1月 |
随着我国进入21世纪头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文化产业也步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2005年是我国“十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文化产业提升速度、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在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努力下,我国政府采取了一些新举措,文化产业展示出一种新态势,在新形势下制定了一些新构想,全国文化产业出现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一 政府发展文化产业的新举措
1.充分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意义,将文化产业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和统计指标体系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对发展文化产业越来越重视,特别是2004年以来,国家将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列入重要议事议程,文化产业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国家顺利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之后,文化部等相关部门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着手制定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另外,2004年至今,我国先后下发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和《文化及相关产业指标体系框架》两个文件,将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统计列入国民经济的统计框架体系,为今后全面把握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和速度,科学规划、有效管理、正确指导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权威、准确的统计数据。
2.不断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004年10月,文化部制定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2005年4月和7月,国务院以及相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规定》、《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修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联合公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与相关部门先后发布《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等等。国家还将网络游戏产业列入2004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招商项目。
3.积极稳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增强国有文化企业活力
为培育市场主体,增强微观活力,我国进行了新一轮的文化体制改革,鼓励支持一部分国有文化单位分期分批转制为企业,使其成为真正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逐步建立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经营性文化企业单位的改革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通过深化改革,推动中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走上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轨道。两年多的改革实践,使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活力和竞争力大大增强。
4.加大对非公有资本和外资的开放力度,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资格局
中国加入WTO以来,特别是2004年以来,我国文化产业领域对非公有资本和外资的市场准入程度越来越高,为非公有资本和外资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文化部等5部委发布的《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规定,允许外商以独资或合资、合作的方式设立包装装潢印刷、书报刊分销、可录类光盘生产、艺术品经营等企业。在中方控股51%以上或中方占有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的方式设立出版物印刷和只读类光盘复制等企业。在不损害我国审查音像制品内容的权利的情况下,允许外商以合作且中方占有主导地位的方式设立除电影之外的音像制品分销企业。在中方控股51%以上或中方占有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的方式设立和经营演出场所、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电影技术等企业,参与国有书报刊音像制品发行企业股份制改造。
5.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近20年来,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特别是2004年以来取得了重大进展,走过了发达国家通常需要几十年甚至逾百年的历程。一是基本建成了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相结合的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国务院相继颁布了音像、演出、娱乐、电影、互联网等方面的行政法规,文化部分别制定了配套的部门规章,为打击侵权盗版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二是基本建立了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