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1月 |
2004年,来自国际唱片业的信息表明:传统方式销售的音乐唱片依然在减少。与此同时,在世界一些地区已经或正在形成一个全新的音乐销售模式,那就是——在线服务、付费下载和手机彩铃。这是否意味着“数字音乐”时代已经来临?
图1 1998~2003年全球、美、日唱片业销售收入
图2 2002、2003年全球、美、日唱片发行数量
唱片业无可置疑地走上了“数字音乐”之路,尽管有些被逼无奈的色彩。“数字音乐”与音乐的“数字化”有着完全不同的概念。早在1980年代初,激光唱片的商品化已经使唱片业领先于其他各行各业最先进入“数字化”领域。“数字化”改进了唱片业的制作手段(数字记录),增加了新载体(激光唱片),在大幅度提高唱片质量的同时,也大幅度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与密纹塑胶唱片相比,激光唱片的品质和价格都有大幅度提高),使唱片业进入了赚钱的“黄金时期”。但是,整个唱片工业的制作、生产、发行、销售各个环节并没有因此而改变。而“数字音乐”则不同,它首先改变的是传播的方式。压缩技术使音乐在网上传播成为可能,随之而来的是对唱片业传统营销方式的“毁灭”性的冲击。网上非法使用音乐(盗版的另一种名称)是以免费为号召吸引了大批网友进行无偿“消费”的,当然,其代价就是低品质和充满了垃圾。数字音乐要成为新时代音乐生产和消费的主流,就必须消除无偿使用的形象。因此,音乐产业面临的最大挑战和目标就是:如何让消费者争相购买而不是“偷盗”音乐产品。
从2005年开始,随着合法的数字音乐市场逐渐走出低谷,并且为主流消费者所接受,上述目标正在变成现实。
(一)国际唱片业的大转折
2004年,唱片公司已将100多万首歌曲转换为合法的数字化产品。其中,最大的网上唱片公司的容量已从约50万首增加到了100万首。消费者可上网购买音乐的站点增加了4倍,达到230多家。其中,超过150家设在欧洲。[1]诸如iTunes和Napster等大型音乐站点,已成为世界各地许多家庭必不可少的“成员”。同时,面向本地市场的数字音乐销售商的发展同样很快。
数字音乐下载市场呈现出飞速增长的态势。美国、英国和德国的数字音乐下载量总和超过两亿首,这比前一年增加了10倍。
而且极为重要的一点是,唱片公司首次从数字音乐销售业务中取得巨大利润:几乎从零开始,很快就增加到了数亿美元。据专家预计,2005年,这个数字将再次翻番。据一些唱片公司和第三方人士分析,数字音乐销售量将在5年内占到整个音乐产品市场的25%。
消费者的态度正在发生变化。IFPI(欧洲)开展的最新民意测验发现,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付费下载合法数字音乐的重要性,并愿意接受此类服务。
世界各地提供此类服务的公司都在蓬勃发展。截至2004年底,IFPI记录的合法数字音乐产品提供商超过了230家。一年前,这个数字只是50家,2003年1月则只有20家。至少有10个公司在三个以上市场内同时运转。以欧洲为例,当地有150家网上音乐供应商,分布在20个国家拓展业务。
随着3G和移动服务的发展,手机带来的音乐市场也很红火。这一点在亚洲表现得尤为突出。
不过,仅仅提供大量数字音乐供用户付费下载远远不能保证这个新兴市场的健康发展。唱片业在大力推进数字音乐销售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此类作品的版权保护工作。今天,合法音乐市场正在一种非常困难的环境中发展,其壮大过程本身就堪称奇迹。其他领域的公司几乎不可能在自己产品被100%盗版的市场上获得成功。
(二)数字音乐正在形成商业模式
数字音乐业务的成功展开是音乐界在2004年取得的最大单项成绩。在以下四个方面尤为重要。
1.全球品牌的出现
2004年,苹果公司的iTunes、Napster、索尼公司的Connect与MSN的音乐服务,都成为国际知名的合法数字音乐下载站点。6月,作为业界先锋的iTunes在英国、德国和法国推出付费音乐下载服务。10月间,该公司在另外9个欧洲国家也开通了类似业务。
苹果公司的iTunes在进入欧洲市场的最初10星期内[2],就销售了500万首音乐作品的“下载权”。截至2005年1月,用户从iTunes合法下载了2.3亿首音乐。iTunes在2004年12月进军加拿大市场,并在2005年登陆日本(iTunes在中国也建立了中文网站)。2004年5月大名鼎鼎的Napster[3]进入英国和加拿大市场地方拓展业务。索尼的Connect[4]也在当年4月进入美国市场,7月打入其他欧洲国家。Rh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