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12月 |
本文对20世纪80年代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探索和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进行了系统回顾和分析。文章把80年代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分为交易市场萌发时期、柜台市场前期和柜台市场后期三个阶段,并对与之相伴而生的非正式组织的所谓“黑市交易”、“地下市场”进行了解读。最后指出,80年代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为90年代我国股份制改革的进一步展开树立了信心,为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奠定了市场基础,为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的确立提供了经验依据,有力地推动了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但也存在着网点重复、联系分散、无法可依、公平性差、效率低下等种种问题。
This paper reviews the joint-stock reform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OTC(Over The Counter) market in 1980s,which is divided into three periods——private dealing,pre-OTC and pro-OTC. It also gives a clear depiction of clandestine dealing in the same period. Finally,it points out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OTC market in 1980s benefits the joint-stock reform in 1990s,the Shanghai exchange and the Shenzhen exchange,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ecurity market regulation,while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such as wasteful duplicate construction,lack of legislation,lack of equity,inefficiency and so on.
1792年在美国曼哈顿南部的一棵梧桐树下,24位经常在树下交易的股票经纪人,决定成立一个有组织的股票市场,于是,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诞生了。直到今天,纽约证券交易所楼前依然竖立着铜牌,来记录这段历史。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发轫则是在清朝末年至民国初年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国家工商业政策的调整,北京、天津等地的证券交易所于1951年前后相继关闭。直到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来,企业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实践,沈阳、北京、深圳、上海等地集体企业先后开始发行股票,中国的股票发行市场才重新起步,1986年,随着改革开放后新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静安证券营业部的成立,中国股票柜台交易才正式开始,股票交易市场逐渐成形。
一 20世纪80年代场外交易市场兴起背景
(一)从股份制改革说起:理论界的交锋
1.最初的认识与论战
现在看来再普通不过的“股份制”、“股份制企业”,在改革开放之初,绝对是个新鲜事物,人们对此看法有很大的分歧,争论从理论界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而问题争论的焦点是:股票是属于资本主义的还是非属性存在于市场经济中的产物?中国能不能发行股票并使其进入流通交易?股票市场能否在中国设立?问题直指经济改革中经济理论重构的核心问题,是改革初期市场理论对计划经济理论的一次大冲击。
关梦觉、池元吉等人(1980)[1]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经典著作的研习,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变化情况,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角度,证明了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发展垄断资本主义,这样做是有利于人民的,是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孙广林(1980)[2]的研究则更进一步地指出,社会主义发展股份公司,是马克思经典著作的原有之意;他还断言,随着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社会主义股份公司将得到更加广泛的发展。关梦觉、池元吉及孙广林等人的研究实际上为“建立国家控股的社会主义股份制企业”提供了无产阶级经典理论上的依据。这在当时近似于“可笑”的证明,实际上在“计划经济”、“阶级斗争”仍根深蒂固的改革开放初期,却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因为,“股份制”经济已被证明可以在社会主义中国发展,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的原有之意。也许,许多改革人士在这一刻卸下了沉重的思想包袱。
顾龙生(1981)[3]进一步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股息与红利不是剥削,而是对于投资者的一种物质鼓励;同时,股份制企业也为社会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曾茂林(1982)[4]认为,在新阶段国家的工作重点已经是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前提下,发展股份公司可以解决我国当时面临的财政困难、资金不足的矛盾;发展股份公司是一条有效地集资、用资手段。许木泳(1983)[5]更是指出,不能以生产队作为农村公有制唯一正统的模式去生搬硬套,股份不能简单地和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农民经济联合体(股份经济)具备公有制经济的特点。
李崇淮(1984)[6]指出,股份公司虽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但是却不能将其作用局限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在社会主义内部也可以利用股份公司这种组织形式来发展生产力;此外,在建立股份公司的初期,就应该考虑到股票的流动性,但是,是否要建立证券交易所,则可以待股份公司建立后再说。
于祖尧(1984)[7]进一步分析认为,当时我国发展股份企业已经具备了现实的经济条件。一是由于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在城市、镇普遍提高了国营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和实行奖金制度,城乡居民的收入大幅提高,民间蕴藏的待开发的资金潜力很大;二是我国人力资源丰富,这为扩大再生产中的劳动积累提供了保障。
谭寿清(1984)[8]更是直接指出,证券交易所虽然表现出一定的投机性,是个“赌场”,但是,它更是一个重要的投资场所。在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不会出现所谓的“大鱼吃小鱼”的资本游戏,也不会传导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但是,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仍是必要的,而且我国具备加强监管的制度因素。在证券交易所建立之初,可以暂不开放期货交易市场,这样虽然会减少交易所的业务,降低股票的流动性,但是总体说来“利大于弊”;另外,可以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