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3年06月 |
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必然呼唤“社本”新范畴
“资本”这个词,以往在我们党和政府的重大政策性文件中是没有的。因为传统观念认为,“资本”是资本主义和私有制、剥削的代名词。
1993年11月14日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讲到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时,有两处使用“资本额”。从此,“资本”这一概念正式进入中央文件。这个《报告》在讲到国有企业要实行公司制时,还说:“规范的公司,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也有利于筹集资金”,“国有股权在公司中占有多少份额比较合适”、“国家要控股并吸收非国有资金入股”等等。在这里,“出资者”的“资”即资本,“资金”实际也是指资本,“非国有资金”实际就是非国有资本,“国有股权”指的是国有资本的股权,前提是国有资本能进入资本市场,成为股份资本的一部分。报告中所说的“国有资产所有者”,实际指国有资本所有者。1997年9月12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中,共有10处讲到“资本”一词,已经十分清楚地全面使用了“资本”这一新的术语。不仅如此,而且已经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关于资本的概念和名词,即:“资本”、“公有资本”、“劳动者的资本”即个人资本、“企业资本”、“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等。
从发展趋势判断,是要“回到”马克思《资本论》体系,重新请回“资本”,运用资本理论和资本运营机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过,这次请回的“资本”不是狭义“资本”范畴,而是广义“资本”范畴,是“资本一般”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结合。完全可以认为,《报告》中所谈的一系列资本概念,属于“社会主义资本”的总范畴。“社会主义资本”已向我们走来,社会主义资本经济时代已经开始。这是一场重大理论变革,必然对中国改革和整个经济生活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从经济学角度审视,这一事实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对新的经济理论的呼唤。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指导改革的理论做出重大的变革,提出“社本”等创新观点,正顺应实践发展的客观需要,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原则和基本原理。
“社会主义资本”范畴的发现,是中国经济理论研究的一项重大创新成果。中国已故著名经济学家卓炯,在这个问题上做出了独特贡献。“资本”范畴被正式采纳,再次证明了卓炯的一贯见解的科学性。卓炯从20世纪60年代初就坚持认为:马克思的《资本论》体系,不仅是一个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社会经济形式范畴的体系,而且还是一个反映社会化大生产共同经济规律的一般劳动过程范畴的体系。这种体系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而且适用于社会主义。[1]《资本论》作为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的社会经济形式的范畴体系,它适用于资本主义经济;作为反映社会化大生产共同经济规律的一般劳动过程的范畴体系,它适用于市场经济,也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必须加以改造。这种改造的功夫,是卓炯所精心下的,即在这个属于“资本一般”的体系上加上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使之形成一种新的反映社会主义的社会形式的范畴体系,即“社会主义资本论”,卓炯把它简称为“社本论”。这就成了一种新的理论体系。卓炯先生从20世纪60年代初起,就数十年如一日地孜孜以求地在从事《资本论》体系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理论创新。时间和社会实践,是最公正的判官。现在我们完全可以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越需要“社本”范畴,需要创新的《资本论》体系。请回《资本论》,回到马克思!这就是中国经济改革指导理论演变轨迹的大趋势。这也是我追随卓炯先生从1985年起开始研究和使用“社本”理论的动因。
“资本”范畴从新的意义上引入中国经济改革的指导理论和党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实践。我们已经看到:从1993年7月1日起中国实行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按国际惯例实行了新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已经在经济核算和经济活动中全面使用了“资本”、“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