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年04月 |
“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至今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地解决,这几年问题尤显严重。粮食产量近几年下降,粮食供应出现缺口,城乡居民收入呈扩大趋势,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生态环境日趋恶化,污染严重,广大农村的相对贫穷落后的面貌一直得不到根本性的改变。对此,不少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如国家对农业、农民重视不够,对农业投入少、索取多,城镇化进程缓慢,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民的歧视,等等。无疑,这些问题都是客观的。但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是,农村的改革始终未能勇敢地正视目前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存在的问题。
一 农业土地制度和生产效率的历史回顾
回顾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可以从土地制度中寻找到原因。从奴隶制到封建制的变革最根本的就是土地制度的变革。在奴隶制度下,奴隶没有土地,完全受奴隶主奴役,是奴隶主会说话的工具。在封建制度下,农民从地主租赁土地,收获后按一定的安排和地主分成。但由于农民在生产中的努力程度和所能获得的分成相联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就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在封建土地制度下,土地有向少数地主集中的倾向,导致越来越多的自耕农和半自耕农失去土地。农村严重的土地占有不均和严重的收入水平的两极分化,最终导致农民起义,推翻旧政权,重新分配土地。通常虽然土地制度并无根本的改变,但土地的重新相对平均的分配也能在一定时期内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往往一个新王朝建立后有一段时间的盛世。但在封建土地制度下,难以改变朝代的不断更迭。当土地又一次过度集中后同时出现大批无地少地的农民时,新的农民起义就要开始,于是,旧的王朝就将覆灭。这种周期性的通过农民的暴力起义来重新分配土地导致中国的农业生产总是在不断的破坏中发展。
中国20世纪的革命运动也和土地制度有着直接关系。毛泽东认为,中国长期的封建土地制度是中国贫困和落后的根源。他领导了农民进行土地革命,剥夺地主土地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实现了中国农民世代追求的“耕者有其田”的美好理想。这种土地制度的改革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让他们从利益上拥护并支持共产党,从而使得共产党取得最后革命的胜利。解放后,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展开,农民都获得了自己的土地,实现了他们祖祖辈辈拥有土地的愿望,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一般认为,这是中国农民的一段美好时光。国民党到台湾后才开始土地改革,虽方式不同但也颇有成效,然而为时已晚。
1953年,中国农村开始了合作化运动,其间经过互助组、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在高级合作社,土地已被绝对平均化了,土地不再是农民参加收入分配的根据,生产资料也折价充公。1958年,开始实行人民公社制度,所有农民成为人民公社社员,土地个人所有制变成了集体所有制。农民拥有土地的短暂时光最终彻底结束。在人民公社,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企业家精神被严重压抑,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的破坏,相当穷困,尤其考虑到世界其他国家的农民在这段时间中生活水平获得普遍大幅改善,发达国家已基本解决了三农问题。
1978年开始,中国农村开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土地所有权由过去的三级所有变为村所有,土地使用权由集体分配给农户承包,在经营上实行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在分配上农民获得和产量相联系的收益权,有所谓“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的是自己的”。这样,大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企业家精神,农业生产得到相当的改观,粮食及其他农产品的产量得到大幅的提高,在这段时间,相当部分的农民解决了基本的温饱,农民的收入水平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农业劳动生产力得到一次极大的解放。农民的纯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提高到2003年的2622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平均递增7.3%。但分阶段看,增速最快的时期是1979~1985年,年均增速15.2%,从1985年以后增速放慢,尤其是从1997~2003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连续七年没有超过5%,年均增长4%,仅相当于同期城市居民收入年增长率的一半。这可以解释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能量有一个衰减过程。在过去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平均主义的体制下,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受到严重的压抑,现在农民有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