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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个官办型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个案研究——安徽省霍山县茶叶产业协会调研报告
    ——安徽省霍山县茶叶产业协会调研报告

    作者:潘劲 吴志雄 出版时间:2006年01月
    摘要:文章主要以安徽省霍山县茶叶产业协会为例,对官办型农产品行业协会作了详细研究。首先,文章介绍了研究背景。其次,文章介绍了协会的内部治理机制与运作特点、组织功能。最后,文章在研究基础上做出了相应结论。

    一 研究背景介绍

    (一)问题的提出

    农产品行业协会作为近年不断涌现的农业领域的行业性组织,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从农产品行业协会的组建方式看,可以大体分为两类:即官办型行业协会和民办型行业协会[1]。所谓官办型行业协会,是指由政府官员组成协会主要领导集团,在运作中呈现官方意志的行业协会;所谓民办型行业协会,是指由行业龙头企业负责人组成协会主要领导集团,在运作中呈现民间属性的行业协会。官办型行业协会曾是中国行业协会的主流形式。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和政府职能改革的深入,各种民办型行业协会不断产生,并日益显示出其重要作用。鉴于官办型行业协会的一些弊端[2],一些地方政府明确规定,新组建的行业协会一定要民间化,原有的官办行业协会也要向民办行业协会转化,协会会长要逐步改由企业领导担任,以改变政府官员任会长的局面[3]。然而,在行业协会民间化的趋势下,仍有许多官办行业协会不断产生,其原因何在?

    安徽省霍山县茶叶产业协会(简称霍山茶协)是在中荷(注:中国荷兰两国政府)霍山扶贫项目资助下,由霍山县政府职能部门牵头组建的茶产业行业性组织。霍山县茶叶协会是一个典型的官办型行业协会。通过对该协会的解剖,一方面我们可以发现,尽管走民办之路是行业协会发展的一大趋势,但官办型行业协会仍然有其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并在目前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在案例解剖基础上,我们还可以对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如有关协会的覆盖面问题以及协会的独立性等问题展开深层二次分析,从而将农产品行业协会的研究推进一步。

    (二)协会的生成背景

    霍山县茶叶协会有其独特的生成背景,它是在外力的推动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这个外力既包括中荷霍山扶贫项目,又包括当地政府。

    首先,介绍一下中荷扶霍山贫项目。霍山县地处大别山腹地,是安徽省西部边陲的一个贫困县。在全县37万人口中,有87%的人口居住在农村。由于自然资源贫乏、人均可耕地面积狭小以及基础设施薄弱等原因,农民生活十分困苦,绝大多数农户一年中都会发生缺粮现象,有的甚至缺粮达半年以上,是中国典型的贫困县。为了帮助该地区解除贫困状况,荷兰政府与中国政府开展了一项为期五年(1998~2003)的双边合作项目,荷兰政府无偿援助2000万荷兰盾,中方配套3900万元人民币,旨在帮助农民寻求一条摆脱贫困的途径。中荷霍山扶贫项目涉及农林、灌溉、地方企业、卫生、教育等多重领域,组建茶叶协会只是其农林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

    霍山茶叶历史悠久。史书曾有记载:“霍山有黄芽焉,可煮而饮,久服得仙”。唐朝李肇在《国史补》中也曾记载:“寿州有霍山黄芽”。自唐宋以来,历代王朝均以霍山黄芽为御用贡茶。明清时期有“六安茶天下第一”之称,而六安茶的主产区即在霍山。霍山茶叶历来是本地经济的重要支柱。改革开放以来,霍山县发挥资源优势,加快发展茶叶生产,1998年在中荷扶贫项目开始之初,茶园种植面积已发展到11万亩,比20年前增长了近4倍,茶叶已经成为全县的第一支柱产业。但是,由于缺少制茶与营销的龙头企业以及相应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茶叶生产经营者缺乏有组织的上市能力,好茶难卖高价。同时,由于缺少等级标准和品牌商标,县里提出的“三个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广告宣传)仅限于纸上,无法落实。而与此同时,一些县外茶商打着“霍山黄芽”的招牌,以伪劣杂茶相冒充,抢占市场,削价竞争,严重损害了霍山茶叶的形象。为了提高霍山茶叶的竞争力,中荷扶贫项目在开展之初便在农林项目中提出要组建茶叶协会。

    中荷扶贫项目立项前,霍山县已有两个茶叶协会。一个是由农业局牵头组办的,农业局局长任会长,成立于1994年。由于经费短缺及人事变动等原因,协会基本上没有什么活动。另一个是由供销社牵头组办的,供销社主任任会长,成立于1996年。两个协会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社团法人。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成立新的团体。也就是说,同一地区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同行业协会。这样,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各相关部门经过充分协商,最后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