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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30年

    作者:周天勇 夏徐迁 出版时间:2008年06月
    摘要:

    本章对30年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脉络梳理与经验总结。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可划分为改革的初步探索、制度创新以及纵深推进三个阶段。国企改革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过程,是中央推动与地方实践上下结合的产物,本质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但国企改革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通过进一步改革来解决。今后的国企改革将主要集中于调整战略布局、深化股份制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国企领导方式等几个方向。

    Abstract:

    This chapter provides a systematic review of the refor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its experience. The refor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 China can be divided into 3 stages:preliminary exploration,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and in-depth progress. It is a process of “crossing the river by feeling out underwater rocks”,i.e.,try and error. It is also a combined product of the promoting from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nd the practice of the local government. It is in essence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productive forces and the relations of production,which i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objective needs of constructing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But the refor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s still facing many problems,which need solving through further reform. The future refor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will focus on readjusting strategic arrangement,deepening reform of shareholding system,improv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and bettering the state assets management system and leadership in state-owned enterprises.

    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来看,改革的脉络呈现出由浅入深的阶段性推进特征。本章通过透视改革进程,揭示推动每一阶段改革的基本因素和根本动力,对我国国企改革的推动模式进行全面梳理与总结,以便我们能够在今后的改革中把握规律,掌握主动,尽快实现国企改革乃至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第一节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

    一 1978~1992年: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

    从1978年到1992年,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阶段,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1.国企改革起步于放权让利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会议公报中明确指出,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陷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大胆下放,让地方和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国企改革开始于对国有企业进行扩权让利的改革试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二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并且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挂起钩来,着眼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1979年7月,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企业有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权,开始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都有所提高,并打开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缺口。

    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约束机制难以规范,出现了企业为扩大自销比例而压低计划指标、不完成调拨任务和财政上缴任务等问题,结果是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出现了“工资侵蚀利润”和行为短期化问题。实践效果与改革预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背离。在这种情况下,1982年中央推广实行工业经济责任制,旨在解决放权让利中暴露的问题,处理好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解决“大锅饭”问题,在硬化企业预算约束、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收到了成效,尤其是国家财政赤字大幅减少。但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不平等,企业内部条件也千差万别,该政策很难找到可操作化的指标来规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企业激励不足问题十分严重。1983~1984年先后又两次推出“利改税”,但结果都很不理想。

    2.国企改革先后出现了多种形式

    198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改革主要是为了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明确国企改革的目标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并在大多数国有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并在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中开始了股份制改造和企业集团化的改革试点。

    到1987年底,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实行了承包制。同年,中共十三大报告肯定了股份制是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形式,试点可以继续实行。到1988年底,全国共有3800家股份制企业,其中800家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60家发行了股票,其余3000家原是集体企业。1988年2月国务院更加明确了企业承包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地位,规定了“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承包原则。同时,全国人大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从而将扩权试点以来取得的改革成果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

    虽然承包制在当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承包制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1991年9月中央工作会议强调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992年后国务院就不再鼓励企业搞承包。1992年7月国务院公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该条例根据两权分离的思路明确了企业经营权、企业自负盈亏责任、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企业和政府的法律责任等问题。但是,很快人们就发现,仅靠企业内部转换机制,难以达到改革的预期目标。

    3.国企改革与价格体制改革等宏观经济改革同步进行

    国企改革是与价格体制、投融资体制等宏观经济改革同步进行的。在价格体制上,国企改革的推进对价格体制提出了挑战。1984年以后开始了对价格体制的改革,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放开价格为主。1987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