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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流通体制改革与发展30年

    作者:荆林波 苏会燕 出版时间:2008年06月
    摘要:

    本章对我国流通体制的30年改革进程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了回顾,对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归纳总结,同时,对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全面剖析,最后对如何推动中国流通体制改革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Abstract:

    This chapter reviews the 4 stages of reform of circulation system in 30 years. While summarizing the achievements,it provides comprehensive analysis to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end,it puts forward policy proposals on how to push the reform of circulation system in China.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深入,人们的认识不断深化,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总体上朝着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迈进,流通体制改革也朝着大流通、大市场、大贸易的方向发展。

    第一节 流通体制的30年改革进程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建立了排斥市场机制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致经历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三个阶段,流通体制改革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 改革的起步阶段(1978~1984年)

    这一阶段商品流通改革的重点是放开部分农副产品市场和对原国有商业企业进行扩权让利。具体而言,包括国有商业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和所有制改革,非公有制商业企业的发展,调整和改革部分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和生产资料流通体制和价格体系,改变了国有独家经商和渠道单一的状况,初步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局面。

    1.农副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1)恢复、发展农村集市贸易,开放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农村集市贸易早在1979年便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同年,开放了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允许城市郊区社员进城出售自己的产品。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允许“试办和发展社队集体商业,如贸易货栈、联合供销经理部和农工商联合企业等等”;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对农民完成统派任务后的产品(包括粮食、不包括棉花)和非统购产品,应当允许多渠道经营,可以进城,可以出县、出省,“农民个人和合伙进行长途贩运,有利于农副产品销售,有利于解决产品积压,销地缺货的矛盾,也应当允许”。[1]1984年,国务院《关于合作商业组织和个人贩运农副产品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允许有营业执照的商贩下乡采购、贩运农副产品,也可以在城市制定的市场向贩运者批量进货,就地销售。此后,陆续恢复和发展了一批日用工业品、小商品市场和旧货市场。

    (2)调整和改革农副产品的购销体制。改革前,按照农副产品对国计民生的重要性,国家将其划分为一、二、三类,分别进行统购、派购和议购。1978年以前,统购统销的农副产品占到全部农副产品收购额的80%[2]。十一届三中全会过后,国家逐步的进行调整和改革,放宽了农副产品的购销政策,同时对农副产品的价格进行调整。购销体系方面,198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将商业部管理的一、二类农副产品种类由46种减至21种。1984年又调减为12种,一定程度上改变对农副产品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的状况。[3]

    2.日用工业品流通体制改革

    (1)调整和改革日用工业品购销体制。日用工业品购销体制方面,调整了购销日用工业品的种类,到1984年商业部管理的计划商品由原来的135种减少到26种[4];改革日用工业品的购销形式,1981年起全面实行统购统销、计划收购、订购、选购四种购销形式并存的购销体制,1981年日用工业品的计划管理范围由原来的131种减至35种。[5]1982年增加代批代销形式,此后又发展了工商联营联销形式,从而形成了六种购销形式并存的局面。工业品价格管理改革,从放开小商品价格着手。1982年,放开160种(类)小商品价格;1983年9月,再放开350种(类);1984年小商品的价格实行全部放开。

    (2)改革日用工业品批发体制。第一,改革供应站点设置和管理。撤销多余站点,按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商品流通,打破各种不合理的限制,减掉一切不必要的环节;改革站点管理,改革日用工业品一、二、三级批发层次,将商业内部层次倒扣作价办法,改为以批发牌价作基础,按批量作价或协商作价。第二,着手创建贸易中心。1984年,各地积极学习重庆贸易中心经营经验,在所有城市逐步建立日用工业品贸易中心。到1984年末,共建立起城市贸易中心2248个,其中工业品贸易中心1254个,农副产品贸易中心753个,综合贸易中心241个。[6]

    3.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

    调整物资部门部分商品的供应。发展了定量定点供应、配套承包供应、凭票供应等多种供应形式;扩大市场调节商品范围。[7]1979~1984年,钢材统配比重由77%下降到62%;煤炭由58%下降到51%,木材由85%下降到44%,水泥由35%下降到24%,五种有色金属由68%下降到56%。[8]

    4.调整和改革产品价格

    这一阶段的价格采用调整为主、调放结合的方式进行改革。①调整部分产品价格。先后大幅度地提高了粮食、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