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8月 |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社会主义之所以必然取代资本主义,其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造成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不和谐。建设一个健康、理性、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必然追求和重大责任。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承担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神圣使命。
多年来,我们党一直致力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努力使不同利益群体都能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实现劳动合作和利益共享,使全体人民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进程中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团结一切力量,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依靠包括亿万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奋斗,正视现实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促进共同富裕,努力构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此,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高度重视和谐社会建设,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进一步丰富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科学内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思想基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全面反映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目标和任务,为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了行动纲领。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人均GDP突破了1000美元,正在向人均3000美元的目标迈进。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的发展阶段往往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矛盾凸显期。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在这一时期,如果我们把握得当,就能够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反之,经济社会发展就要脱节,就会导致社会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社会诚信友爱,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既是我们党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现实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
妇女的全面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中,妇女的发展水平,妇女地位的提高,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包括亿万女性公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也必将为广大妇女的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创造更为优化的社会环境,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舞台。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妇女的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只有跟随党积极投身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妇女才能实现自身的解放、发展与进步;只有得到妇女这支伟大力量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才能取得成功。人类社会的实践无数次雄辩地证明,妇女与男子共同创造了人类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只有妇女与男子并驾齐驱,才能推动时代前进的历史车轮。所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男女两性的共同责任,需要男女两性的共同奋斗,要求男女两性共同分享发展资源和成果。目前,我国妇女在前进和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解决这些问题与困难的根本途径,就是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牢牢抓住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