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3月 |
本文通过考察拉美对信息和通信技术(ICT)在经济中的应用,着重从基础和环境、需求和供给、贸易和投资三个方面阐述该地区信息产业发展的特征。从需求看,移动用户、互联网使用者、宽带用户将继续拉动信息产业的消费需求。从供给看,拉美通过“后发优势”分享了信息产业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带来的收益。尽管拉美信息产品贸易和投资增长较快,但其增长速度和市场份额都落后或低于同时起步的亚洲新兴经济体。与此同时,由效率导向型和市场导向型外资主导的信息产业也存在一定风险。本文从发展战略、监管框架、投融资体制和人力资本四个方面提出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公共政策。
After reviewing the application of ICT in economic activities in LAC,the author characterizes the region’s ICT development from the aspects of basis and environment,demand and supply,trade and investment. While the increasing number of mobile services,internet and broad band users is pushing the demand curve further upward,the so called late starter’s bonus brought about by ICT redeployment of industrialized countries around the globe to LAC countries is driving the supply curve to meet the demand. However,despite of fast growing trade and investment in IT products,LAC has to catch up with other emerging economies in Asia whose ICT took off simultaneously with LAC but have reported faster growth rate and got larger market share than LAC. LAC’s efficiency oriented and market based ICT industries are dominated by foreign capital,certain risks remain to be weathered. The author concludes with various pubic policy proposals on development strategy,regulatory framework,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institution and human capital.
20世纪50年代以来,电子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使信息要素迅速成为影响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决定性力量;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日益走向社会化和产业化,并逐步成为主导现代社会的支柱产业。信息技术提高了在国民经济活动中信息采集、传输和利用的能力,增强了国民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发动机。这种变化不仅迅速改变着人类社会的各种活动和社会运行机制,而且还贯穿于各种社会职业活动之中。本文通过考察拉美国家对信息和通信技术(ICT)在经济中的应用,着重阐述拉美地区信息产业发展的特征、趋势及存在的问题。
一 对信息和通信技术及信息产业的界定
信息和通信技术包括电子计算机技术、电信技术及两者相结合而形成的对声音、图像、文字、数字、传感信号等各种介质信息进行获取、加工处理、存储、传播、显示和使用的相关技术。“ICT是接收、控制和处理信息并且便利至少两方通信交流的技术体系,目前它将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信息学融为一体,通过二进制编码使信息流、通信过程和协调机制数字化。”[1]ICT是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也是信息资源的组成部分。ICT作为现代经济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对劳动工具具有变革性的意义,同时通过与信息资源相结合,使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被更合理地充分加以利用,为人类开创了新的市场和机遇,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信息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部门,其内涵和外延也随着这一产业的不断扩大而拓展。目前,国际上对信息产业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根据1987年的《标准产业分类》(SIC),美国商务部在《数字经济2000年》中对信息技术产业作出如下定义:信息产业应由硬件业、软件业和服务业、通信设备制造业及通信服务业四部分组成。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三个成员国(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在1997年联合制定的《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中,首次将信息产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规定下来。这一体系规定,信息产业作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部门应包括以下单位:生产与发布信息和文化产品的单位;提供方法和手段、传输与发布这些产品的单位;信息服务和数据处理的单位。具体包括出版业、电影和音像业、广播电视和电讯业、信息和数据处理服务业等四种行业。中国对信息产业的定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电子信息设备(包括电子信息及相关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设备批发和零售、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二是电子信息传播(包括电信服务、广播电视传播服务、卫星通信和网络服务),三是电子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计算机技术服务和软件设计服务)。概言之,信息产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是指一切与信息生产、流通和利用有关的产业(包括信息服务和信息技术及科研、教育、出版、新闻等部门)。而后者是指从事信息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信息设备与器件的制造及为经济发展和公共社会需求提供信息服务的综合性生产活动和基础机构,并把信息产业结构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信息技术和设备制造业,二是信息服务业。鉴于拉美数据的可获性和可比性,本文采取狭义观点,即从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两方面考察拉美地区信息产业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
进入21世纪,有关信息经济和信息社会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曾对信息社会作出这样的描述:我们目前所生活的社会正在经历着一场空前的技术变迁,这种变化不仅表现在内容上,而且还表现在速度上。毫无疑问,许多潜在的变化都是相互关联的,它们大都可以归结到信息和通信技术上。信息和通信技术渗透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其他方面,并由此带来一系列现实的和潜在的影响和冲击。[2]从这一角度讲,拉美信息产业的发展不仅为本地区消除数字鸿沟、建立信息社会提供了原动力,而且还要受社会环境和公共政策的影响。
有鉴于此,本文拟采取如下分析框架对影响拉美信息产业未来发展的因素作一阐述(图1)。水平层次(基础设施和普通服务)构成社会不同部门信息流和通信机制“数字化”的前提条件;垂直部门是ICT应用的范围和过程;斜面环境(监管、融资和人力资本)为前两者的融合提供政策支持。
图1 信息社会的分析框架
二 拉美信息产业的发展现状及特征
信息产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