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3月 |
2006年2月颁布、实施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高度概括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事业的论述,科学总结50多年来人民政协的实践经验,系统阐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新任务。《意见》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学习贯彻《意见》的精神,把人民政协事业推进到体现时代精神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新境界和新阶段,是当前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自1949年9月成立以来,为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促进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人民政协的理论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统一战线的继承、扩大和发展。从革命统一战线到爱国统一战线,都是马列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与典范。马列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人民主体论与科学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历史使命论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要实现作为资产阶级“掘墓人”和新社会的领导者的历史使命,就不能够孤立地奋斗,要求“共产党人到处都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这一论述显示出:马克思主义在创立的初期即提出了含有统一战线的思想。此后,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共产党人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同其他革命阶级及其党派建立“政治联盟”,即统一战线的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是工人阶级为争取自身解放和全人类解放的斗争中产生和发展的科学理论,只有同各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才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和威力强大的战斗力。列宁发展了统一战线理论并首先把这一理论运用于俄国革命,在同沙皇、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的斗争中,曾经同社会革命党和“左派社会革命党”等小资产阶级党派,有过短暂的结盟与合作;十月革命胜利后,吸引7名“左派社会革命党人”进新政权任“人民委员”职务,由于这一合作缺乏共同的政治基础,不到一年就分道扬镳。此后,苏共实行的是布尔什维克(苏共)的“一党制”和以“苏维埃”形式实现的无产阶级专政。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具体国情相结合,运用阶级分析的科学方法,确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总任务,阐明了中国革命的对象、动力、领导力量和革命道路等基本问题,形成了中国革命的系统理论。其中,毛泽东同志关于中国无产阶级“身受三重压迫”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分析,关于中国农民阶级是最广大最可靠的同盟军的分析,关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二重性”(革命性和局限性)的分析等等,为建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的马列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奠定了科学基础。中国共产党把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称作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缔造了由中国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领导的、由各革命阶级阶层人民、各民主党派、进步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加的、最广泛的革命统一战线。组织起浩浩荡荡的革命大军,为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建立新中国,创造了极为重要的政治条件和政治前提。
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在1948年5月1日向全国人民提议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迎来了新中国的诞生。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政协及其选出的全国委员会,是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