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9月 |
1948年,美国人韩丁来到太行山脚下的张庄,实地观察革命来了后的中国农村,并留下《翻身》这部纪实作品,展现以1948年整党为中心的农村风云变幻。韩丁笔下的张庄,既有地主申金河的倒下,也有新权贵王雨来的孳生,还有陈书记这样的共产党新型干部。作为观察者,韩丁尽可能留下了丰富多样的记载,但其中国革命同情者的身份,使他既在局外,又在局中。因此,当后世研究者挟更全面的历史认知与其碰撞时,历史的弹性和弧度或可意外呈现。借助韩丁的视角,既可以看到韩丁看到的,还可以看到他没有看到的,某些时候甚至能透视到他有意无意加以隐讳的。这是作为历史“知道者”的后人,观察历史时独有的优势。尽管这种对观察者的观察,如果放长眼光,也许仍不免局中之叹。
1948年初,韩丁[1]来到太行山脚的张庄,实地体验中共领导下的农村革命。体验结果,都呈现在他关于这一段历史的亲身见证《翻身》一书中。因了韩丁的记述,位于太行山脚的张庄,让我们看到一台革命来了后中国农村风云变幻、色彩缤纷的大戏。
申金河
对于中共的革命话语而言,内战开始后的中国农村,革命来了并站稳的标志就是地主的倒下,在张庄,即为申金河的倒下。
申金河是张庄最大的地主,拥地140亩,家庭人均占地20亩,比张庄人均约6亩地高出2倍多。申金河同时经营一家酒坊,日产最高可达100斤。在日本占领前,申长期担任村长,还是张庄所在的第五区30村子组成的“孔圣道”组织的主管,在张庄乃至第五区拥有很高的政治、经济、社会身份。尽管这样一个大地主的形象,在习惯了良田千顷的今人眼中,显得有些单薄,然而比起张庄的其他地主,申金河又足以骄傲了,因为其他地主占地均未过百亩。张庄的地权状况,可见表1。
表1 中共革命前张庄各阶层土地占有状况
从表1中看,地主、富农在张庄的占地比例共为17.7%,这和韩丁《翻身》一书中引述的当年关于地权关系的基本判断:“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拥有百分之七十到八十的土地”,[2]距离不言而喻。作为观察者的韩丁意识到了张庄地权状况和习见描述的距离,因此,和后来中国大陆的许多历史记述者一样,他对此做出的解释是:“张庄的农民比别处的人要幸运些。因为在四十年代初期,这里的土地集中程度比中国其他地方要低,甚至在上党地区也是算低的。”[2]
其实,如果具体追索乡村地权的实际状况,就可以发现,韩丁所言张庄的特殊性并不成立。资料显示,抗战前山西省土地占有状况是:地主、富农人口占9.97%,占地26.13%;中农人口占45.48%,占地56.22%;贫雇农人口占40.73%,占地16.15%。[3]和张庄同属上党地域的长治,1946年的调查显示,“全县最大地主不到五顷地”,南庄全村160户,地主占0.2%,每人平均地8亩;经营地主占0.62%,每人平均地12.5亩;富农占8.75%,每人平均地8亩;中农占50%,每人平均地3亩;贫农占40%,每人平均地1.9亩。[4]实际上,这些数据由于多少都有政治判断在其后支撑,不排除已有相当程度的高估,即便如此,以之与张庄的地权状况相对照,也可发现,张庄的占地状况基本反映了当年太行地区的现实,这也就是虽然张庄并不符合中共关于农村土地关系的判断却仍然不能不让韩丁到此体验的因由,因为事实上估计中的村庄很难在现实中找到。
《翻身》做出的判断与可能的现实间的距离,提示着作为观察者的韩丁的局限,即作为一个外国人,他对张庄的观察基本依靠的是他人为其建构的背景,因此,即便他可以抛开左派立场,尽力保持客观性,但其视角很大程度事实上已经被先定了。在强大的现实政治面前,历史现场中的人们很难像后人那样保持一种相对的超脱,土地改革中中共干部的表态:“虽然我们生于农村,长于农村,我们对农民是不熟悉的”,[5]某种程度上就是具体情境中的人们宁愿屏蔽眼前的现实而相信逻辑推导的一个例证。
如果韩丁对中共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阶级立场有更多体认的话,他就应该想到,中共选择张庄作为工作队派遣地区,并让一个外国人驻点,绝不可能是随意为之。如韩丁后来写到的,张庄实际上是根据地内阶级斗争激烈的地区:“抗日战争时期,太行山在全国是争夺最激烈的地区之一。这里的农村连续遭受了‘烧光、杀光、抢光’的灾难,又碰到了两年严重的大饥荒。因此,当时日寇以及依靠它并同它勾结在一起的地主武装力量是强大的。位于太行山麓的潞城一直是风暴的中心,而第五区又是潞城县动乱最厉害的一个区。”[6]张庄距潞城县城十多公里,曾为第五区区公所所在地,地域小中心的特征使之成为风暴聚集的中心,这是强调阶级斗争,并希望在土改中实践阶级理念的中共,为韩丁提供的观察范本。所以,作为观察者的韩丁,当他还没有进入具体情境时,角色已经被赋予或明或暗的期许,其实,作为革命的同情者,韩丁本人对此又何尝没有顺水推舟的默认?!
之所以要特别提出地主的占地状况加以讨论,是因为按照阶级关系理论,土地是地主获取财富、剥削农民的最重要资源,而中国的地主不同于西方的封建领主,其在乡村中的地位不具天然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