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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农会与政府关系的历史考察

    作者:毕天云 出版时间:2013年09月
    摘要:

    台湾农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经历了两个历史时期,日据时期的农会经历了自主发展和政府全面控制两个阶段;台湾光复后,经历了政府主导下的农会改组改进和政府依法治理农会两个阶段。在台湾农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政府扮演着农会管理者、监督者、指导者、辅导者、支持者等多重角色。

    在台湾农会的发展过程中,农会与政府之间形成了非常密切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没有政府的主导、支持与帮助,就没有台湾农会的今天。因此,全面认识台湾农会与政府的关系,对于透彻地理解台湾农会的历史与现状,对于辩证地借鉴台湾农会的经验,发展大陆综合农协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 台湾农会与政府关系的历史演进

    (一)日据时期(1895~1945年)

    在日本对台湾实行殖民统治的50年间,台湾农会与日据政府间的关系经历了两个阶段。

    1.农会自主发展阶段(1900~1908年)

    1900年9月,台湾的第一个农会组织出现在台北三角涌(今台北县三峡镇)。[1]台湾最早产生的农会组织并非“政府推动”的结果,而是农民的“自发创立”。台湾著名的农会专家郭敏学认为:“台湾农会运动的初期,系少数农民为了实现某种为个别农民所无法完成的目标而结成小团体,以集体力量求其完成。此一原动力为‘确保耕种权及减租’。”[2]1900~1908年,台湾农会拥有一段短暂的自由和自主发展时期。日本殖民政府(台湾总督府)对台湾农会的态度是“任其自然发展,既未约束,亦未予辅导监督”。[3]

    2.政府全面控制阶段(1908~1945年)

    从1908年到1945年,台湾农会逐渐被日本殖民政府所控制和利用,成为“收购台湾农产品(主要为稻谷)及销售日产农用物资(主要为化学肥料)的半官方式机构”[4],成为“日据政府的御用机构”[5]。1908年12月,日本殖民政府公布了《台湾农会规则》和《台湾农会规则施行细则》,对台湾农会的经费来源、法律地位、事业组织及会员产生等做了明确规定,并将当时已经成立的农会合并改组为12个厅农会,标志着日本正式开始控制台湾农会。1926年,因地方制度改革,殖民政府把台湾农会改组为“五州三厅”(台北、新竹、台中、台南和高雄为州,花莲港、台东和澎湖为厅)的一级制州厅农会。[6]

    1937年7月,日本侵华战争全面爆发。日本为了加强对台湾农业农产品的控制,于12月公布《台湾农会令》,在州厅农会之上成立台湾农会为最高农会组织,以州厅农会为会员,形成二级体制;农会会长由各级政府主管兼任,农会组织“犹如一官方机构”。[7]

    1941年12月7日晨,日本未经宣战,偷袭美军基地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太平洋战争使日本国势日衰,为集中力量挽救经济危机,日本殖民政府于1943年12月公布《台湾农业会令》,1944年公布《台湾农业会施行细则》,合并改组台湾的各种农民团体,使台湾农民组织步入一元化阶段。[8]经过合并改组,将台湾的各级农会、信用购买贩卖利用兼营产业组合及其联合会、山林会、畜产会、清果业同业组合及其联合会、肥料配给组合、农机制造会社贩卖部,以及食粮协会的全部业务,统归合并成全岛、州厅及市街庄三级制的“农业会”。[9]郭敏学认为,农业会的建立,最主要的成就在于改变了“以往州厅级有农会而无产业组合,市街庄级有产业组合而无农会的不完整体制。”[8]最大的问题是使农业会“完全失却其为农民的自有组织,各级农业会的正副会长由各级政府首长兼任,理事由会长推荐政府任命,评议员由会长直接任命,其业务部门各部部长亦多由理事兼充……会员徒具形式,无权过问农业会的会务和业务,农业会亦不依农民的需要推行业务,完全成为日据政府御用下的外围经济控制机构”。[10]台湾学者陈聪胜对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台湾农会与政府关系的演变过程进行了总结,见图1。[11]

    (二)台湾光复以来(1945年至今)

    1945年10月台湾光复后,台湾农会与政府关系的演进大致可分为两大阶段。一级制(1900~1937年)

    二级制(1937~1944年)

    三级制(1944~1945年)

    图1 台湾农会与日据政府关系的演进

    1.政府主导下的农会改组与改进(1945~1974年)

    该阶段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小阶段。

    (1)政府主导下的农会改组(1945~1950年)

    1945年10月25日,台湾光复。当时的国民政府成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指定长官公署民政处为农业会的法定主管机关,农林处为其推广业务的主管机关,特成立“全省各级农业会研究整理委员会”,着手改组事宜,主要任务是以民选方式代替官派的集权政治。[12]

    农林处在充分调查与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呈请行政长官公署核准,于1946年2月底完成乡镇农业会的成立,4月中旬完成县市农业会的组织,4月20日召开台湾省农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