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9月 |
2008年5月“汶川地震”发生后,网络第一时间发出了地震的消息,中央电视台也开始连线地方电视台首次直播抗震救灾现场,新旧媒体互动,带动社会多元主体联动与交流,甚至以合作等方式积极投身于抗震救灾中,这对中国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甚至是社会结构等都带来深刻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中国公共传播时代的开端,对转型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转变意义重大。
抗震救灾中公民意识觉醒,公民参与彰显,社会自治端倪初显,在强政府作用发挥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志愿者、NGO、媒体参与其中,更重要的是,对公益行业发展有着影响力的个人和组织都在强调社会参与、社会自治与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合作与融合。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是国内首次资助草根NGO做项目的公募基金会。在汶川地震发生不久,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决定拿出2000万资助NGO灾后重建项目,其条件之一,就是NGO应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完成项目。徐永光“根据自身对NGO活动的长期组织、参与以及观察等,在2009年1月15日在北京大学举办的北大—阳光公益创新论坛上指出,改革开放30年,中国NGO发展一直是政府主导的模式,存在自上而下、由官到民,自下而上、草根主义以及合作主义的三条不同路径,而合作应该是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主旋律”[1]。
2008年以降,国家与社会关系改变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介技术应用的蓬勃发展。2009年8月28日,新浪微博正式上线,目前用户超过5亿。2011年1月21日上线的微信,目前用户也已接近5亿;2013年8月19日中国电信和网易成立公司,发布移动产品“易信”,三天后,易信团队在易信应用中公布其用户数量已经达到500万。这些数据说明,随着社会媒介化以及媒介社会化的速度加快,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边界开始打破,原有社会结构中以组织化形塑的社会关系,逐步偏重于社交关系、社群关系等,身份认同的基础也由自上而下的组织权力认同向社群认同、价值认同、情感认同等转变。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试图回答新媒介环境下传播与权力、传播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梳理和分析公共传播的概念、运行机理,应用新媒介赋权、赋权器的概念,分析技术赋权下的组织赋权与社会赋权如何解构与重构社会结构与社会制度,以新媒介赋权的视阈剖析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改变。
一 公共传播:概念的提出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中国社会转型中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很多学者用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作为解释中国社会发展的理据,很多人得出中国不存在市民社会的结论,社会自治也只是乌托邦的想象。这里需要我们思考两个问题:一是中国社会转型是否用西方相关理论就能得以解释;二是如果西方相关理论难以解释,那么,中国社会发展是否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创新提供了伦理实践的基础。
新媒介在理解转型中国家与社会关系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视角和维度,社会媒介化与媒介社会化进一步体现出公共传播在解构与重构权力本身中的重要性。这里首先提出的问题是,什么是公共传播?
公共传播较早是芝加哥学派提出的概念,但它是将传播学深入到社会各阶层与重视当时社会特别是底层人生活的研究产物,其重要贡献在于,发现底层社会的能动性,也关注到权力自下而上的可能性。2008年笔者参与汶川抗震救灾活动时,从伦理实践的层面观察到,“汶川救灾重建中媒体所形成公共空间中公民意识的觉醒,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积极性的提升,公民参与渠道的多样性,公民身份的进一步认同,使得公民意识逐渐渗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化为人们具体而微的行动,社会生活或组织模式也会因此而改变。”[2]
在此基础上,笔者2009年提出了公共传播的概念,即公共传播“指向的是任何组织在处理和化解危机中所应有的一种思维和行为模式,这种模式强调的是以组织所面向的现实的、潜在的公众为考虑问题的思路和出发点,在与这些公众利益的博弈过程中达到组织利益的最大化。在这种博弈中,重构组织合理化运行的机制,而这种重构的机制是以改变组织以往运行的方式为代价的,这也正是在当下社会变迁中研究公共传播的必要性。公共传播一方面强调全球化语境下思维模式的由外向内,另一方面则强调组织在社会结构中的或多或少的改变,这种改变的特点是在过程中完成的。公共传播的跨越时空性以及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