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5月 |
近年来,随着区域问题的日益重要且统筹土地、环境和发展的要求日渐迫切,引发了对中国空间规划体系的研究,也出现了新的、有意义的实践探索。应该说,对中国规划体系的讨论有借鉴和反思两方面的意思。就借鉴而言,了解国外不同类型的空间规划及其与各自国情相关的社会基础,从而发现可为中国参考和吸收之处;就反思而言,由于19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国土规划的缺失所产生的问题日益显现,有必要继续整理和思考中国的规划体系,一方面保留规划体系的发展型特征,另一方面重视通过规划统筹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的多种复杂关系,特别是发展要求与土地供给、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形成以国土综合规划为统领、土地和城市规划为要求、发展规划为指引、环境规划为约束的规划体系。同时,加强规划体系中行政系统和法律系统的建设,健全法律体系,建立相关部门的协同关系。
一 国外空间性规划及其基本类型
(一)国外的空间性规划
国外特别是西方的空间性规划包括空间规划(欧洲也称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其中城市规划的起源最早,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是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逐渐扩展和生成的。
西方近现代意义的城市规划始于工业革命之后,首先出现在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英国,主要是针对工业革命之后欧洲城市出现的居住问题、环境问题等。一百多年来,西方城市规划思想不断发展,形成了以土地利用为核心、从城市总体规划到建设开发规划的多层次体系。同时,由于城市空间结构逐渐由单中心向网络化演变,出现了城市区域化特征,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城市规划向区域规划和公共政策方向的延伸,也带动了空间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发展。
西方的土地利用规划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左右,其主要内容是分区制度和开发控制,通过确定土地用途约束城市各项开发活动。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关系极为密切,在较大尺度的区域中,土地利用规划约束城市规划;在较小尺度的区域中,土地利用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
西方的区域规划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的英国,以曼彻斯特地区的规划开始,并在此后数十年中逐渐发展,经历了由物质建设与开发规划到综合多元政策型规划的变化,每一阶段的变化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环境和社会思潮的反映和要求,目前许多国家都编制区域规划。
空间规划(Spatial Planning)是为解决空间协调、资源与环境等问题而产生的,它在1950年代首先出现于德国并随后被欧洲一些国家所实践。近来欧洲也使用空间聚合(Territorial cohension)一词,主要指区域性或跨国规划。欧洲的空间规划与国土规划(Territorial Planning)基本同义,有时也与区域规划混用。欧洲空间规划的核心是土地利用,重点是土地利用分类和开发控制,近年来欧洲国土规划的重心转向实现土地高效利用和持续发展。一般全国型的空间性规划称空间规划或国土规划,而地区级的国土规划则称区域规划,也有些区域规划针对某一区域的特定问题。
日本和韩国有国土综合规划,它们与欧洲的国土规划具有明显差异。欧洲的国土规划以土地为核心,而日本的国土规划则包括资源、环境、空间开发格局、基础设施建设、人口和产业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等广泛的内容,是集空间规划、发展规划、环境规划为一体的综合规划,对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具有指导意义,具有统领性。不过,不论是欧洲的国土规划或空间规划,还是日本、韩国的国土综合规划,都对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具有指导意义,但不具有强制性。
(二)国外空间性规划的类型
国外并没有统一的规划体系,它因各国国情的不同有差异,如多数国家没有成体系的发展规划;美国没有空间规划或国土规划之称,也没有全国性的空间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内部体系也不尽相同,等等。
1.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主要国家
德国的空间性规划包括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等,规划层次包括联邦、州、规划区域(Planning Region)、市(Municipalities)几级。联邦政府编制全国性的空间规划,如1975年的《联邦国土综合发展方案》、1993年的《国土发展政策指导纲要》、2006年《德国空间发展行动战略》等。州级政府制订州的发展方案及发展规划,编制分区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城市修建规划、城市开发规划等具体规划,其中土地利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