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
在中国,尽管学校教育及其相关工作一直受到重视,但真正专业化、职业化的学校社会工作直到21世纪初才在中国刚刚起步。学校社会工作主要的工作环境是在学校中,但其工作并不局限于学校,也触及了学生家庭、社区以及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就目前已有的中国学校社会工作实践来看,其服务内容的主体是在校的中小学生,服务的范围包括与学生有关的各类问题。但与此同时,传统的学校教育和工作方法也一直存在着,使得目前中国的学校社会工作表现出发展的不平衡性、认同率相对较低、行政化倾向明显、专业人才短缺、职业保障还不健全、体制约束较多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发展中努力加以克服和完善。
“学校社会工作”(School Social Work)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已成为一项专业化的社会事业、一门教育学与社会工作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它是依据社会工作的原则,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技术与方法,解决存在于家庭、学校和社区间可能会引发学生问题及影响干预效果的专业服务。早在20世纪初,英国、美国和德国就几乎同时开始发展结合教育与福利两种制度的学校社会工作,创建家庭、学校与社区相互结合的学校社会工作体系。[1]但在中国大陆,职业化、专业化的学校社会工作直到21世纪初才刚刚起步,相关本土化的研究也较少。
一 中国学校社会工作的缘起及其发展历程
(一)以“德育工作”为重点的传统学校社会工作的开展
在我国,与“学校社会工作”含义最为相关的概念是“德育工作”。德育工作是专业化的学校社会工作在中国发展的前期基础,我们可以称之为“传统的学校社会工作”。而现代学校社会工作是在已有的德育工作基础上,为学生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以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所以二者相辅相成,有着密切的关联性。
德育工作是教师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而进行的一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目的在于通过为学生创造道德学习的环境,来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行为习惯、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经过近20年的发展,目前,我国中小学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德育工作体系,参与这个体系的主要有少先队员组织、共青团组织、学生会、青少年保护组织以及各个学校专门配备的学生心理辅导教师等。此外,我国的许多相应机构也为学生提供各种娱乐和发展性活动,如夏令营活动、校际交流活动、环保活动、烈士祭扫活动、五四纪念活动、智力竞赛活动等。虽然没有专业的学校社会工作者参与,但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些活动都是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校社会工作。
根据我国现阶段开展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其主要内容是围绕以下五个方面来展开的:①政治教育(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等等);②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③品德教育(具有良好的行为规范);④法纪教育(遵纪守法);⑤心理教育(具有健康的心理品质)。不管是专业化的学校社会工作还是德育工作,都是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己任,都为学生将来更好地迈向社会提供服务。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二者都属于中国学校社会工作的范畴,只是采取的手段和目标取向不完全相同而已(德育工作带有较强的政治教育意味和价值取向)。
(二)中国学校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
在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已经有学校社会工作的存在。1922年,当时的北平燕京大学社会工作系便派出学生到当地学校实习,并且协助学校教师从事学生的课业辅导以及行为指导等工作。这可以说是学校社会工作的雏形。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大陆的学校社会工作被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这样的名词所代替。[2]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谈论最多的是学校德育工作。因此,近20年来,中国学校社会工作的发展大多是伴随着学校德育工作的发展而发展的。
1988年6月,国家教委在北京召开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并于8月20日颁布了《中学德育大纲》(试行)。随后,国家教委又发出通知,正式颁发《小学德育纲要》。1988年底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学必须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德育工作由此便成为学校工作日程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1994年8月3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多种方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心理健康教育开始全面介入学校德育工作中。1995年2月27日,国家教委正式颁发《中学德育大纲》。1998年4月1日开始实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再一次强调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坚忍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1999年8月13日,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求“从2000年秋季开学起,大中城市有条件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