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获得了迅速的发展,但是往往是经济飞速发展、社会迅速转型的时期也是各种新的社会矛盾迅速涌现的时期,当今的中国迫切需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来解决一些现实存在的社会问题。但是我国当前的慈善事业“不是一般的落后而是非常的落后”(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语),社会工作也刚刚起步,其和慈善事业的结合以及对慈善事业的推动作用也非常有限。如何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推进我国慈善事业的迅速发展,进而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笔者拟就此问题做如下粗浅的探讨。
一 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及二者的关系
慈善事业是指众多的社会成员建立在志愿基础上所从事的一种无偿的、对不幸无助人群的救助行为。它通过合法的社会中介组织,以社会捐献的方式,按特定的需要,把可汇聚的财富集中起来,再通过合法途径,用于无力自行摆脱危难的受助者。[1]
社会工作是以助人为宗旨,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巧和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门职业,是确保现代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它的使命是协助有需要的人士及致力于处理社会问题。
从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的定义可以看出二者之间有密切的关系,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代意义的社会工作实际上衍生于慈善事业
慈善思想和慈善事业可以追溯到中西方古代社会,具有悠久的历史。具有近代意义社会工作意义的慈善事业,源于20世纪20年代以前,这正是社会工作问世前的酝酿时期。这个时期西方社会的工业化和都市化都获得了急速的发展,在英国被称为“维多利亚盛世”。但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西方社会剧烈的贫富分化,失业和贫困等社会问题导致社会矛盾迅速加剧,造成了社会的不安定。针对当时存在的社会问题,英国政府继1601年颁布《济贫法》之后,在1832年又出台了《新济贫法》。许多国家也在一定程度上仿效英国政府介入和干预济贫的做法。但政府的介入和干预并没有能够有效地解决当时存在的社会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欧美先后出现了以有效﹑合理地调配社会资源来帮助城市贫民为目标的新一代慈善组织,如慈善组织协会(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等。它们设立了专事管理与联络的中央机构,自上而下有计划、有组织地帮助需要援助的穷人。
早在1893年,美国水牛城的慈善组织协会就对机构工作人员适应工作的能力提出质疑,认为应考虑以往由牧师承担慈善会社的工作是否合适,有必要找接受过特殊训练的人来承担“助人”的工作,并以此工作为职业。1898年,慈善组织协会为慈善工作者开办了一个为期六周的暑期训练班;1912年,波士顿社会工作学院开设社会工作课程;1919年,“美国专业社会工作训练学校协会”成立;1921年,波士顿社会工作学院开设了医疗社会工作课程。在这种背景下,里士满在1917年出版了她的《社会诊断》一书,这本书被后人公认为第一本对社会工作进行系统论述的专著,标志着现代社会工作的发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社会与经济空前发展。然而都市化、工业化等社会变迁导致社会中贫富差距加大、战后军人的安置问题、黑人暴动等新生的社会问题与社会发展形成矛盾。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国家纷纷颁布了一系列解决此类社会问题的旨在全盘改进福利制度的“新探求”(New Research)社会政策。社会政策的改变产生了对于社会工作的大量需求。政府的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家庭、矫治机构和学校、社区开始引入团体工作者。从20世纪90年代起,整个世界的发展日趋全球化。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不仅多元化,而且更加尖锐和复杂化。为顺应社会环境与社会政策的变化,社会工作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从而进一步实现技术化和程序化。同时,为获得社会的认可,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注册制度普遍发展起来。
(二)二者有相近的价值理念,共同的救助目标和相同的社会功能
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都具有利他性,二者的救助对象主要是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群,为残疾人、鳏寡孤独者、处境困难者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二者共同的扶危济困功能使二者都具有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正的作用。
当然,二者也是有着明显区别的,首先,二者的基本观念是不同的。虽然二者的价值基础都是利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