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
社会工作是一个由价值、理论和实务组成的系统(IFSW,2000)。价值(及伦理)在这个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明确了社会工作的使命(因此使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认同性或合法性),明确了社会工作实务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明确了处理伦理困境时应依据的原则和程序(参见Reamer,2006)。所以,社会工作可以称为一种基于价值的专业或价值相关的社会行动(王思斌,1998)。
基于这样的认识,中国在发展社会工作时必须“三管齐下”,在发展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的同时建构中国社会工作的价值伦理。那么,如何建构呢?特别是,在这个建构过程中有一个无法绕开的问题。现代意义的社会工作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中国是在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和引入西方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建设和发展自己的社会工作。西方社会工作体系的价值是否具有普遍性?在建构中国社会工作价值伦理的过程中,是照搬照抄还是全盘否定西方社会工作价值,抑或走出一条建构具有本土性社会工作价值伦理的新路?
本文认为,建构中国社会工作价值伦理至少应该分三步:第一,厘清中国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第二,发展中国社会工作伦理准则;第三,讨论处理伦理困境的原则和程序。本文只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尝试性思路,而不是提供具体完美的答案,因为建构中国社会工作价值伦理需要集体智慧和认同,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一 厘清中国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
一个专业团体所设定的使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自己的兴衰成败,社会工作也不例外。从西方社会工作发展历史来看,正是社会工作宣扬的使命(如照顾、治疗和改变社会)使其获得了社会的认同和支持,成为基业长青的不竭动力。这一点对于中国尤为重要。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中国正处于发展社会工作的初级阶段,必须明确自己的使命,保证社会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大道。尤其是,当大多数民众还不清楚社会工作是什么的时候,宣扬使命可以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性或合法性。然而,专业团体的使命源于其秉持的价值尤其是核心价值。所以,明确社会工作的使命,首先要厘清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这也是建构中国社会工作价值伦理的第一项任务。
究竟如何厘清中国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呢?面对在引入西方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建设本土性社会工作这一基本现实,从逻辑上讲大概有三种策略。第一种,照搬照抄(或西化论),认为西方社会工作价值具有普遍性,可以完全为我所用。第二种,全盘否定(或本位论),认为西方社会工作价值与中国传统价值势同水火,必须另起炉灶,以中国传统价值为本。这两种比较极端的策略应该并不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从而,人们往往接受第三种策略:既重视西方社会工作价值的合理要素,又认识到中西文化的差异,提出融合东西方价值观建构本土社会工作专业(如郭世丰等,2006)。
如何来施行第三种策略呢?本文提出一种“共享融合”的路径。实际上,西方社会工作价值中既有为全体人类社会接受的共同价值,又有与其所处社会血肉相连的特殊价值。第一种照搬照抄策略显然只见共同价值而不见特殊价值,第二种全盘否定策略则是只见特殊价值而不见共同价值,均失之偏颇。“共享融合”就是要使中国社会工作价值共享西方社会工作价值中包含的“社会工作共同价值”,从而与国际接轨;同时在共同价值基础上融入中国传统价值所体现的特殊价值,建构具有中国本土性特点的社会工作价值,从而在国际上独树一帜(见图1)。
图1 社会工作的共同价值与特殊价值
不过,确立这种路径必须解决若干问题。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这种路径有一个重要假设:西方社会工作价值中包含为人类社会所接受的共同价值。这个假设能成立吗?如果成立,社会工作的共同价值是什么?这些共同价值在中国文化价值传统中是如何体现的?[1]对于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需要中国社会工作同仁的集体智慧。本文仅是一管之见,旨在抛砖引玉。
本文认为,所谓“社会工作的共同价值”是成立的。首先,一些经验研究指出了现实可能性。如,维斯(Weiss,2005)对包括英、美和中国香港等10个国家和地区的调查发现,社会工作本科毕业生普遍认为贫穷问题是社会导致的,解决贫穷问题的最好办法是国家干预;社会工作的目标是促进社会正义和个人福利,具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