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
1984年,民政部派出大陆第一个赴香港社会福利(社会工作教育)考察团,对香港的社会福利制度及香港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进行了考察。
1987年4~5月,由时任民政部人事教育局副局长李宝库为团长、时任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陈良瑾教授为副团长等组成民政部赴挪威、瑞典的社会工作教育考察团,先后对挪威、瑞典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教育进行了考察。
1987年9月,民政部邀请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家学者,以及国家教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北京马甸举行了社会工作教育论证会。
1988年,民政部资助北京大学100万元,设立了改革开放后第一个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开始了重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进程。
1988年,民政部成立了社会工作教育研究中心,创办了《社会工作研究》、《中国社会工作教育》等刊物,在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等民政系统的大中专院校相继设立了社会工作系。
1988年12月,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与亚洲与太平洋地区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合办“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社会工作教育研讨会”。
1990年,中国民政理论和社会福利研究会与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合办第一次“中国内地及香港迈进九十年代的社会福利发展”研讨会。
1991年7月,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
1992年,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民政部社会工作教育研究中心合办“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工作”研讨会。
1992年7月,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加入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成为正式会员。
1993年初,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与管理系成立,为当时中国大陆第一个系级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机构。
1993年,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与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合办“中国内地及香港福利发展第二次研讨会”。
1994年4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筹)等与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合办“华人社区社会工作教育发展”研讨会。
1994年12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成立。
1994年,民政部组织人员编写了《中国社会工作大百科全书》。
1994年,上海市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包括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社区工作、社区自治等在内的全面的社区建设实践。
1995年,民政部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研究所将1988创办的《社会工作研究》杂志改名为《中国社会工作》。
1996年,上海的华东理工大学率先设立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教学点,并开始招收本科学生。
1996年9月,民政部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研究所与英国发展研究所在北京联合举办“中国社会福利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
1997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始探索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招收录用了第一批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学生,并在教育、卫生、民政系统进行了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试点工作。
2000年,民政部向人事部提出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的建议。
2000年以来,民政部相继出台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等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制度,聘用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规范、优质社会服务的要求。
2001年,民政部积极与原人事部联系,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制度。
2001年8月,上海市东方医院社工部成立。它是国内第一家设置独立社会工作部门、配备专职社会工作人员的医院。
2002年7月,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在深圳举办首届“中国社会工作论坛”。
2003年1月2日,为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民政部向各省市民政厅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03〕2号),积极倡导有条件的省市大胆开展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2003年 2月,上海乐群社工服务社在浦东成立。它是中国内地成立的第一家非政府性质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2003年3月16日,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发布《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沪人〔2003〕35号),自200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3年,江苏省建立了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制度,浙江省建立了社会工作与管理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制度。北京、天津、福建、重庆等省市也在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2003年底,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