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2年01月 |
在人类迈向21世纪时,中国的社会转型也进入了最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政治发展领域的任何变革都影响深远,非常敏感和复杂,因而必须对当前中国政治发展目标的次序和实现策略进行厘定和设计。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通过扩大政治参与的水平和层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转型时期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另一方面,“现代性有助于政治稳定而现代化则孕育了不稳定”[1]。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化迈进的转型时期是政治不稳定的高发期,对于中国这个正处在现代化关键时期的超大社会来讲,现实地存在着许多影响政治稳定的危险因素,而没有政治稳定,经济政治发展就失去了首要的前提条件,因此,“稳定压倒一切”,政治稳定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最高价值,也是社会转型时期中国政治发展的前提,也因之成为首要目标。正确处理扩大政治参与和维护政治稳定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当前中国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之一。
维护政治稳定必须依靠党的领导。对于一个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而言,一个强大的政党是实现政治稳定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一个现代化中政治体系的安定,取决于其政党的力量。一个强大的政党能使群众的支持制度化。政党的力量反映了大众支持的范围和制度化的水平。凡达到目前和预料到的高水平政治安定的发展中国家,莫不至少拥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同有强大政党的体系相比,在没有强有力政党的政治体系上,更容易出现暴乱、骚动和其他形式的政治不安定”。对于政党数量、政党力量和政治稳定的关系,亨廷顿认为:“在高度现代化的国家,政党数量多寡无碍于它拥有强壮之势;而在低度现代化国家,一党制可强可弱,但多党制却毫无例外都是软弱的……没有一个发展中国家拥有稳定的多党制。在发展中国家,一党制要比多党制稳定得多……在现代化中国家,多党制与高水平的政治制度化以及政治安定是不能共存的。”[2]简言之,亨廷顿的逻辑是,正在走向现代化的国家需要政治稳定,政治稳定需要政府权威来保障。政府权威又源于强大的政党,强大政党往往产生于一党制国家。对中国而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基本支柱,是实现经济与社会现代化的保障。
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经济的市场化和利益的多元化,坚持党的领导必然要求对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进行转换。从政治学的角度看,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不管如何界定,其基本含义是人民对政治权威的信赖、认同和支持。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领导核心,得到了中国人民的普遍支持和拥护。但这种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获得方式和表现形式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同的。也就是说,党的执政地位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与获得方式也是不断发展转换的。党领导全国人民推翻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建立了新政权,确立了自己的政治权威,其合法性与合理性是通过革命方式取得的,是一种“革命的合法性”。取得政权以后,党又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高速增长,社会全面进步,综合国力迅速提高,人民群众普遍受益,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拥护。这时候,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实际上已经建立在其领导绩效基础上了,是一种“绩效合法性”。但是,这种建立在政策有效性基础上的权威,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因为,任何政府都不可能始终如一地保持良好的绩效,这不仅是因为政府施政难免存在失误,而且由于经济运行周期自身的变化也使政府绩效时有起伏。退一步讲,即使能始终保持一定的政策绩效,也不可能让所有社会群体普遍受益。因此,必须对这种建立在政策绩效基础上的领导合法性进行转换。江泽民同志最近也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如何更好地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更好地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更好地代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紧密结合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最新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的实际,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紧密结合我们党员干部队伍发展的重大变化,来深入思考这个重大问题。”我们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