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2月 |
一 生态城市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概况
生态城市是人们对未来城市发展模式的构想。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计划》提出要从生态学角度来研究城市问题和城市生态系统,在世界范围内推动了生态城市的研究与规划建设。2002年8月在我国深圳召开的“第五届国际生态城市大会”,重点探讨了生态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技术途径,并一致通过了《生态城市建设的深圳宣言》。生态城市作为一种理想的人类栖境,日益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关于生态城市的概念界定,前苏联生态学家N.扬尼斯基认为,生态城市是一种理想栖境,其中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美国生态学家R.雷吉斯特认为生态城市即生态健康城市,是紧凑、充满活力、节能并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聚居地;我国著名学者黄光宇先生认为生态城市是人、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最好形式,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标志,是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等等。关于生态城市的测度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用定性方法研究生态城市的测度问题,如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南京大学、南京市环保局等合作探讨了生态城市的衡量标准,将之分为3大系列11项标准。用定量方法研究生态城市的测度问题,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盛学良等从社会、经济、资源与环境、人口4个方面构建了生态城市指标体系;顾传辉等从人口、自然、社会、经济4个方面构建了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郭秀锐等从自然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3个方面及结构、功能、协调度3个方面构建了两套生态城市指标体系;刘则渊等则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分经济可持续、社会可持续、生态可持续3个方面建立了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等等。纵观各种定量研究,由于研究的目的不同,各地的具体情况不同,所建的指标体系则重点和内容也不尽相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系统的、获得普遍认同的生态城市指标体系。进行生态城市测度,构建指标体系是关键,同时也是人类在追求理想栖境的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本文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探索科学合理的生态城市测度指标与测度方法。
二 生态城市的测度指标与测度方法
(一)生态城市测度指标体系的构建
1.构建原则
生态城市测度指标体系的构建是测度工作的基础,而生态城市测度指标的选择又是生态城市测度指标体系构建的基础。科学合理的生态城市测度指标体系必须具备描述解释功能(帮助决策者和普通市民了解生态城市建设的进展)、测评功能(以指标体系为基础,运用一定的方法可测量城市的生态化水平)和导向功能(找出复合生态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为生态城市的规划与建设提供依据)。因此,在构建生态城市指标体系时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指标体系一定要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能较客观和真实地反映自然一经济一社会复合生态系统的发展状态,涵盖复合生态系统的各个层面;能较好地量度生态城市建设主要目标实现的程度。
(2)可操作性原则。生态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公众的参与。因此,所选指标的含义要简单明了,容易被公众理解接受;指标要有较可靠的数据来源,容易为研究人员所获取。
(3)可比性原则。所建立的指标体系要能用于不同城市之间的横向比较和同一城市不同时段的纵向比较,以便找出不同城市之间的生态化水平差距和同一城市的建设进展。
(4)可能的最小原则。要避免含义相同或相近的指标重复出现,要突出指标的典型性、代表性,在保证科学性的前提下,确定可能的最小数目。
(5)因地制宜原则。对于特定的城市而言,应根据其具体条件及发展前景来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指标体系。
2.指标体系的构成
我们所生活的城市必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和可持续发展。据《深圳宣言》,生态城市的建设包含生态安全、生态卫生、生态产业代谢、生态景观整合、生态意识培养5个层面。本文从这5个层面,根据上述原则,分别选取了相应的指标组成了生态城市测度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生态城市测度指标体系
(二)生态城市测度方法
至今为止,全球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