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3月 |
2003年以来,绝大多数拉美国家的财政状况有所改善,长期的财政体制改革、税收体制改革和经济形势好转是基本原因。但是,拉美地区的顺周期性财政政策、“吃饭财政”、入不敷出等问题依然较为严重。
一 财政赤字减少,外债负担减轻,财政形势有所好转
在财政赤字方面,2004年,拉美地区联邦(中央)政府的初级财政盈余占地区GDP的比重,其加权平均值为2.2%;2005年,拉美地区初级财政盈余加权平均值占地区GDP的比重仍将维持在2.0%左右。[1]如表1所示,整个地区的财政赤字占地区GDP的比重有所下降,由2003年的2.6%降至2004年的1.6%。阿根廷和智利两国实现了财政盈余。阿根廷于2001~2002年经历了严重的经济危机,财政支出大幅度减少;自2003年下半年开始,阿根廷经济开始复苏,联邦财政也略有盈余(占GDP的0.3%);2004年,阿根廷经济继续强劲复苏,实现了较高的经济增长率,联邦政府的财政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财政盈余占GDP的比重增至2.0%。智利于2004年颁布并实施新的财政预算和支出法案,当年即见成效,一举消除了持续多年的财政赤字,实现了财政盈余(占GDP的2.2%)。
巴西、哥伦比亚、墨西哥、秘鲁、委内瑞拉、玻利维亚等大多数拉美国家,尽管其联邦(中央)政府仍有财政赤字,但财政赤字占各自GDP的比重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只有厄瓜多尔等少数国家的财政状况没有得到改善,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有所上升。
表1 一些拉美国家2000~2004年财政赤字(盈余)占GDP的比重
“增收节支”是减少财政赤字的根本原因。在增收方面,有两大因素增加了财政收入:一是经济形势好转,为增加财政收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二是持续多年的税制改革取得了成效,税收收入增加。在支出方面,严肃财政纪律,努力减少财政赤字,使财政支出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基本得到控制。
在外债方面,尽管近几年来拉美地区的外债累计总额仍在增加,但由于出口收入大幅度增加,因此,外债负担不仅没有加重,反而有所减轻。2004年,拉美地区的外债累计总额为7519.53亿美元。2001~2004年,拉美地区外债总额与出口收入的比率由181%降至140%。巴西是拉美地区最大的债务国,2004年的外债累计总额为2013.73亿美元。2001~2004年,巴西的外债与出口收入比率由311%降至185%。阿根廷是拉美地区债务负担最重的国家,2004年的外债累计总额为1727.73亿美元,外债与出口收入比率为439%(2001年为535%)。墨西哥是拉美地区第一出口大国,2004年的外债累计总额为1305.31亿美元,外债与出口收入的比率为65%(2001年为84%)。2001~2004年,委内瑞拉、智利、秘鲁等其他拉美国家外债与出口收入的比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只有乌拉圭等少数国家的这一比率有所上升,外债负担有所加重。[2]
二 以财政分权为核心的财政体制改革
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拉美国家的财政体制改革已进行了二三十年。财政分权是拉美地区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目前,大多数拉美国家实行财政分权体制。
财政分权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改善联邦(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严肃财政纪律等。财政分权改革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自上而下的改革,被称为“供给型分权”(Supply Decentralization),其目的在于减轻联邦(中央)政府的财政压力,改善财政状况(属这一类的国家有哥伦比亚、墨西哥、智利、委内瑞拉、玻利维亚等国);第二类是自下而上的改革,被称为“需求型分权”(Demand Decentralization),其目的在于加强地方政府的财政权力,削减中央(联邦)政府的权力(属这一类的国家有巴西、厄瓜多尔等国)。
无论哪一种类型的改革,改革的主要领域有以下四个。第一,重新分配财政支出和职责。自殖民地时代以来,拉美地区的地方政府就一直负责街道和地方公路的维护以及集市、公园、花园、公墓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通过财政分权改革,联邦(中央)政府、州(省)级政府将部分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责转交给地方政府(如初级和中级教育,初级和中级医疗保障,住宅建设,等等)。财政分权程度较高的巴西、阿根廷、哥伦比亚等国的地方政府承担了较多的职责,拥有较大的财政支配权。在财政分权程度较低的小国,中央政府仍然承担着绝大部分职责,地方政府的职责依然集中在传统的管理领域。第二,重新分配财政收入。主要是对“国税”和“地税”进行重新划分。主要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