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3月 |
加勒比共同体(以下简称加共体)是西半球历史最悠久的一体化组织之一,也是西半球成员数量最多的一体化组织。成立30年以来,加共体积极推动本地区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并取得长足的进步。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加共体各成员不断加强多边合作,积极谋求创建单一市场和经济,为实现共同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尽管中国与加共体各成员的国情、社会制度和发展水平有差别,却同属发展中世界,都致力于发展民族经济、改善人民生活,都倡导多边主义、致力于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都在努力为自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英属加勒比地区人民要求实现民族解放和独立自主的呼声日益高涨。英国政府采取的对策是把它们组成联邦,进行集中管理,以便加强控制。1958年1月3日,西印度联邦宣告成立,其成员有牙买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巴巴多斯、格林纳达、圣基茨—尼维斯—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达、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多米尼克和蒙特塞拉特。1962年,随着牙买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相继独立,西印度联邦在5月31日宣告解体。作为政治领域的一种合作安排,西印度联邦由于内部缺乏相应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凝聚力而导致解体,但它成为加勒比地区未来一体化进程的先声。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国土面积小、人口少、经济结构单一、市场容量有限以及人才和自然资源匮乏,牙买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等加勒比国家在独立之后普遍面临着内部经济的脆弱和外部市场的冲击,因而自发地要求加强彼此之间的经济合作。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形成的拉美经委会的思想,主张拉美和加勒比各国密切彼此之间的经贸合作,加强经济一体化,推动地区内部的出口,降低对地区外国家的依赖程度。在此种思想的推动下,拉美自由贸易协会和中美洲共同市场分别于1960年和1961年相继成立,有力地推动了加勒比地区的经济合作进程。
1965年12月15日,安提瓜、巴巴多斯和英属圭亚那在安提瓜的迪金森湾签署《安提瓜条约》,决定成立加勒比自由贸易协会,并同意在未来将其发展成为加勒比共同市场。[1]1968年5月1日,加勒比自由贸易协会正式成立,其成员分别是安提瓜、巴巴多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多米尼克、格林纳达、圣基茨和尼维斯、安圭拉、圣卢西亚、圣文森特、牙买加、蒙特塞拉特、圭亚那和伯利兹。协会的宗旨是通过逐步降低关税、取消成员之间的贸易限制等措施,实现自由贸易,促进经济发展。
协会成立之后,加勒比地区内部贸易获得较快发展。但是,地区贸易的分布存在失衡状况,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圭亚那、巴巴多斯和牙买加4个地区大国占据地区内出口额的绝大部分。小国普遍对此不满,要求修改现行一体化模式,由较发达的成员向欠发达成员提供各种优惠措施。
作为英联邦成员,协会各成员在向英国出口原材料和制成品时享受优惠的关税待遇。英国在1973年正式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之后,这种优惠待遇被取消,因而对它们的经济形成较大的冲击。许多人认为,单纯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不足以使各成员从地区一体化中充分受益。随着世界形势和本地区内部状况的变化,加勒比地区的一体化进程必须迈向新的深度和广度。
1973年4月,第8届英联邦加勒比地区政府首脑会议在圭亚那首都乔治敦举行。各成员领导人在会上达成《乔治敦协议》。会后发表的《最后公报》指出,为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实现加勒比人民所希望取得的工商业发展、充分就业和改善生活水平的共同愿望,决定成立加勒比共同体,并努力使所有成员都有机会平等分享地区经济一体化产生的好处,加强本地区国家与地区外国家和国家集团的谈判能力。巴巴多斯、圭亚那、牙买加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将成为共同体的首批成员。同年7月4日,上述4国在特立尼达岛的查瓜拉马斯签订《查瓜拉马斯条约》,又称《建立加勒比共同体条约》。条约于1973年8月1日生效,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正式成立,加勒比自由贸易协会则在1974年5月1日停止运转。
到2005年为止,加勒比共同体有15个成员: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多米尼克、格林纳达、圭亚那、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牙买加、蒙特塞拉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苏里南和海地(海地在2004年3月发生动乱,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