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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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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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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进深圳社区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作者:杨立勋 出版时间:2003年07月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2002深圳社区建设的现状,然后就全面推进深圳社区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

    22年来,深圳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GDP不等于恩格尔系数,经济规模不等于生活水平,经济发展速度不等于生活质量。要把经济发展优势升华为生活质量优势,必须借助一个中介或者叫转换器,这个中介和转换器就是社区建设,因为影响和制约生活质量的许多指标,如居住、环境、治安、休闲、保障、娱乐、健身、文化、卫生、计生、养老、托幼、教化等等,最终都落到了社区。

    一 深圳市社区建设现状

    2002年是深圳社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的一年,各区都开展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探索,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建立了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

    深圳市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主任的市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区、街(镇)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党委、政府各部门配合,社会各方支持,居民广泛参与,责权利统一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科学合理划分了社区

    根据有利于服务、有利于管理、有利于社区自治、有利于社区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并考虑地域性、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等因素,重新调整社区,扩大了居委会规模,并将居委会更名为社区居委会,深圳市由443个居委会调整为351个社区居委会,“居改社”工作,解决了管理中的“插花地”、“死角”、多头管理,以及因居委会规模太小导致管理效率不高和资源浪费等问题。

    3.探索了股份公司与居委会的分离

    深圳南山区很好地完成了农村城市化股份公司与社区居委会的脱钩,28个农村城市化居委会转变为社区居委会,使股份公司成功实现了政企分离、企社分离,使其专心从事经济建设,提高了经济效益,公司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得到了落实。

    4.探索了议行分设的社区工作体制

    深圳盐田区全面推行了议行分设,在社区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议事机构,对社区公益事务和公共事务进行调研决策,社区议事委员会下设两个执行机构:社区服务站和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主要完成社会福利和便民利民服务工作,使社区服务产业化;社区工作站主要完成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计生等行政性工作。社区服务站和社区工作站由专业社工组成,实行持证上岗。议行分设实现了还位于社区、还权于社区、还利于社区的历史性变革,促进了社区共商、社区共建、社区资源共享,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了社区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

    5.探索了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

    深圳南山区实行了社区居委会“一套班子五块牌子”,即社区居委会、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办公室、物业管理处、无毒社区、社区警务的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安全文明小区办公室主任,社区民警、治保主任、物业管理处主任兼任副主任,小区户口协管员和治安员由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共同管理,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安全文明小区办公室与物业管理处实行合署办公,实行“一门式”服务,提供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纠纷调解、计划生育、物业缴费等多种服务,社区居委会与安全文明小区、物业管理处实行一体化管理,理顺了三者关系,解决了职能分割、资源分散、管理交叉的问题,推进了警务进社区,南山区有68名辖区民警当选社区居委会副主任,8名当选委员,落实了辖区民警责任制,强化了以110为龙头、巡警快速反应、辖区民警和社区治安队伍联防的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了社区治安防控能力和居民的安全感。

    二 实行议行分设,创新社区治理结构

    1.实行议行分设,创新深圳社区治理结构的必要性

    几年来,深圳市对社区组织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居改社”、选聘居委会干部、提高居委会干部的工资待遇等举措,对推动社区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改善投资环境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议行不分,社区自治权、民主权没有充分体现出来,给社区建设带来了诸多法律、政策、理论和实践等问题。

    ①议行不分,在法律上不符合我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政策上不符合民政部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治性是居委会的本质特征,议行不分使居委会难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