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2年02月 |
近年来,长沙的文化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了促进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长沙提出了大力实施优秀文化带动战略,把文化产业发展摆到了带动国民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高度,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既为长沙文化产业的大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也对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长沙文化产业现状分析
(一)长沙文化产业发展阶段性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长沙文化产业大致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为初级发展阶段,1978~1984年,这个阶段以“文化事业”为基本特征。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长沙的文化发展采用国有国营的事业型模式,将它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没有纳入国民经济收入的范畴。这个阶段为文化的产业化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文化事业发展部门,兴建了图书馆、剧院、电影院、新华书店等一系列文化产业所必须的硬件设施。同时,在文化的事业发展阶段所逐渐表现出来的人民对文化生活需求与文化事业发展缓慢的矛盾,也促进文化产业化的萌芽。
第二阶段为过渡发展阶段,1985~1999年,这个阶段经历了从“文化事业”到“文化产业”的转变。1985年,国家正式采用了与世界多数国家一致的核算方式,正式把文化艺术列入第三产业行列,确立了文化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化作为第三产业的一个重要部分开始了由事业模式向产业模式的转变。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长沙文化系统实现了由统收统支到差额补贴,再到自收自支的转型,文化经营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管理模式,使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商品属性显露出来。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颁布了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方针政策,长沙加快了文化事业向产业转型的步伐。长沙市在“九五”规划中提及文化产业的发展,长沙的文化产业在这个阶段创新机制,转变运作方式,为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9年,长沙文化产业总产值达120亿元左右,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40%,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第三阶段为起飞准备阶段,从2000年开始。2000年以来,长沙的文化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家“十五”计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长沙市相继出台的《长沙市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纲要》、《市第十次党代会工作报告》、《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及2015年长远规划》、《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都提出要把文化产业作为长沙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和发展。2001年9月,长沙市召开了全市发展文化产业工作会议,出台了《长沙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长沙市“十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的文化政策,各文化主管部门也制订了相应的发展规划,为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这两年也是长沙文化产业发展势头最好的两年,2000年,文化产业总产值达150亿元左右,占GDP的5.94%,较上年增长了近25%,远远高于全市GDP的增长速度,从业人员已达11.2万人,长沙的文化产业正处于大发展的前夜。
(二)主导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九五”以来,长沙的文化产业保持了年均15%的高速增长,产业规模日益壮大,已成为长沙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点,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媒体传播、文化旅游、出版发行、文娱演艺、文化体育、文博会展等已成为长沙文化产业的主导产业群。
1.媒体传播业
媒体传播业是长沙基础最好、实力最强的产业门类之一,2000年,全市媒体传播业营业收入达13.4亿元,占文化产业总产值的8.9%。
广电业是长沙媒体传播的主体,长沙市拥有省市县三级影视产业,省电视台有卫视、经济、生活、文体、都市、影视、信息等7个频道。市电视台有新闻、女性、政法、经贸、信息等5个频道,合计年节目生产能力两万小时。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