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4年07月 |
从七七事变到淞沪抗战时期的中国外交,是战时中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战时中国外交内容最丰富、最复杂、最具特色的一部分。关于这一时期的中国外交,有些史家简单地概括为求和外交,笔者认为,这一时期的中国外交主流是抗战外交,是建立在抵抗的基础之上的,是抗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前提之下来考察中国外交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一
从七七事变到淞沪抗战时期是中国抗日战略的酝酿、制定和实施时期,为战略服务的外交也经历了以和备战到以战求和,再到以战求援的过程。
七七事变爆发到平津失陷期间,中国政府实施了以和备战外交。七七事变前,中国国内政局已发生重大变化,以西安事变为枢纽,国共两党结束了内战,携手抗战,开始了第二次合作。但由于中国政府长期实施“攘外必先安内”政策,严重影响了对日备战,导致卢沟桥事件爆发后仓促应对,不得不利用外交手段斡旋,尽可能推迟应战时间,加紧备战。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对卢沟桥事件究竟是局部冲突,还是全面战争的开端?一时判断不清。因为自伪满洲国成立以来,日本以关东军为后盾不断向关内扩张,多次挑起事端,大多以中国政府的妥协退让、丧师失地而告终。出于以上考虑,中国政府在卢沟桥事件之初,将其视为局部性地方冲突事件,认为只要日本此次行动仅限于进一步加强其在华北的战略地位,以有利于其在华北进行经济侵略和资源掠夺,而不是在华北炮制第二个伪满洲国、危及中国领土主权完整,也可以“作较大之让步”[1]。因此,中国政府决定二十九军“固守勿退”[2],并调兵北上,加强华北军事实力,以防不测,同时,展开外交攻势,“立谋和平解决”[3],以避免全面战争爆发,从而,确立了以和备战方针。
卢事发生后,中国政府立即向日本大使馆提出口头抗议,7月10日,又正式提出书面抗议,指出日军此次行动“显系实行预定挑衅之计划,尤极不法”,中国军队为避免事态扩大,已极力容忍,希望以外交方式和平解决,要求肇事日军立即撤回原防,恢复事变前的状态[4]。中国政府的这一正当要求遭到日本的粗暴拒绝。七七事变一爆发,日本法西斯欣喜若狂,认为是解决中国问题“千载难逢的良机”[5]。据日本陆军省《业务日志》记载,近卫首相和日本内阁都认为,这是建立“举国一致”对华战争体制,解决“多年的对华悬案”的良机[6]。因此,日本政府迅速做出决定,于7月10日发表《派兵华北的声明》,声称“政府在本日内阁会议上下了重大决心,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立即增兵华北”;“为使今后局势不再扩大,不抛弃和平谈判的愿望”[7]。日本政府的声明一是借此进行全面侵华的战争动员,二是借“不扩大”、“不抛弃和平谈判”掩饰其军事行动,让中国政府心存和平幻想。同时,在对华外交上,力图撇开中央政府,直接与华北地方政府交涉,并反对中国中央军北上,以便以最小的代价占领华北。按照日本政府的方针,7月11日晚,日本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与驻北平中国第二十九军副军长秦德纯签订了《卢沟桥事件现地协议》,要求中日两国军队同时撤离卢沟桥。12日,日本新任中国驻屯军司令官香月清司中将到达天津,下令“做好适应全面对华作战的准备”[8]。表明日本全面侵华战争已不可避免,而《卢沟桥事件现地协议》便成了掩饰日本全面侵华的烟幕弹。
面对日本全面侵战争的临近,中国政府从两个方面展开了外交活动:一是直接对日交涉,二是请求西方大国调解。对日外交方面,中国政府力求通过中央级交涉,谋求和平解决。7月12日,中国外交部长王宠惠会晤日本驻华使馆参事日高指出:“两国军队之冲突,为国与国间之冲突,决非单纯地方问题”,要求两国政府直接交涉,反对日方绕开中国政府直接与地方当局交涉,遭到日高拒绝。此后,日方不仅一再拒绝中方的正当要求,而且还指责中方反对与地方当局交涉是“毫无和平交涉之诚意”,要求中国“迅速反省”。[9]7月17日,日本驻华使馆照会中国政府,“立即停止一切挑衅的言论和行动,不得妨碍现地两国继续进行的解决事变的交涉”,并限于7月19日回答[10]。7月19日,中国外交部在对日备忘录中再次重申中央交涉的和平解决诚意。7月20日,王宠惠再次约见日高指出:“任何国家之外交,无不由中央政府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