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6月 |
1980年召开的关于“渤海二号”石油钻井船翻沉事故的新闻发布会,是我国政府第一次对突发事件进行新闻发布。政府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重视则肇始于2003年的“非典”事件。2008年的汶川地震和奥运会,给政府新闻发布带来了挑战,同时也促使其日渐成熟与完善。
本研究选取2003—2012年100起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从统计学的定量角度和文本分析的定性角度对政府新闻发布方式的传播效果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希望能对政府在新形势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高新闻发布能力有所帮助。
The press conference on the “Bohai Ⅱ” oil drilling ship capsized accident in 1980 was the first emergency news release of our government. Since the SARS happened in 2003,governments began to recognize the importance of the news release in emergency. Wenchuan earthquake in 2008 and the Olympic Games were not only a challenge to the government news release,but also made it more mature and perfect.
This study selected 100 public emergency cases from 2003-2012. From the qualitative point of view and the statistical quantitative point of view. This paper tries to probe the communication effect of government news release,and provide some suggestion for governments,hoping to help the government improve the ability of news release.
“新闻发布会制度在西方可以追溯到180多年前的美国第六届总统约翰·亚当斯(1825—1826年任职),他召开了历史上第一次由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1]而我国政府最早的一场新闻发布会是在1965年9月29日,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主持,在人民大会堂东大厅召开的记者招待会。[2]第一次对突发事件进行新闻发布,则是1980年召开的关于“渤海二号”石油钻井船翻沉事故的新闻发布会。
一 突发公共事件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变迁
(一)1980—2002年:突发公共事件政府新闻发布的起步阶段
1979年11月25日凌晨3点30分左右,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渤海二号”钻井船在渤海湾迁移井位的拖航作业途中翻沉,船上74名职工,72人全部遇难,经济损失高达3700万元人民币。“这一建国30年以来石油系统最为重大的死亡事故,在世界海洋石油勘探史上也是少见的。”[3]事后查明,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官僚主义违章瞎指挥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但在事故发生后,相关领导把“丧事当做喜事办”:隆重召开遇难同志追悼大会,提出追认英雄烈士,并命名“渤海二号”钻井队为“英雄钻井队”。1980年,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向国内外发布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结果。但是,由于我国一贯的‘报喜不报忧’以及对突发事件‘先压再报’的定式思维,使得突发性事件的新闻发布很不规范”[4]。
“关于‘渤海二号’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的新闻发布会,是中国政府首次对突发事件进行新闻发布,它与审判‘四人帮’的新闻发布一起,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起点。”[5]
在之后的20多年里,随着国内外舆论环境的变化,外国重要新闻机构开始向中国派常驻记者,国际社会迫切希望了解中国。从1982年开始,我国也开始有意识地推动新闻发布工作,启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1982年2月,中宣部、中央对外宣传小组下发了《关于实施〈 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加强对外国记者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外联系较多的部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发布新闻。“1983年4月23日,中国记协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了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6]同年11月,中央对外宣传小组下发《新闻发言人工作暂行条例》,对发言人的任务、职责和工作方式等作了规定,外交部、经贸部(现商务部)、公安部等开始开展比较经常性的对外发布工作。但经验不足、各方面支持不够等问题也给工作带来一些困扰和阻力。[7]
1991年1月,国务院正式组建新闻办公室,其职责之一为推动我国新闻发布制度的建立健全。1992年年底,国务院新闻办起草了《关于开展对外新闻发布工作的设想》。1993年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新闻发布工作的会议纪要》,首次明确由国务院新闻办负责国务院新闻发布和协调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工作,具有标志性意义。
国务院新闻办负责突发事件的报道是从1994年开始的。“1994年发生的千岛湖事件,暴露了新闻发布过程中长期存在的缓和躲的问题,事件3月30号发生之后,我们的第一条消息是在4月2号播出去了……由于报道不及时,给一些台湾媒体和境外媒体留下了很多歪曲炒作的时间空间。”[4]
在随后的近10年里,国新办和外交部的发布会成为政府新闻发布主要阵地,其他部门虽逐步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但大多以不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提供新闻稿等方式发布新闻。
(二)2003—2007年:“非典”,突发公共事件政府新闻发布开始跨越式发展
2003年突如其来的“非典”,带来了我国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的跨越式发展。在“非典”事件中,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领导人观念落伍,有意封锁信息,由于新闻发布不够及时和公开,政府形象、声誉和公信力都受到严重影响。此次事件也让我国政府充分意识到政务信息公开的必要性。由此,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开始进入一个快速发展、不断突破、持续加强、稳步提高的新阶段,2003年成为中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
1.政府对新闻发布的重视程度和发布质量显著提高
“非典”让我国政府开始充分意识到新闻发布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在“非典”发生期间和之后的一段时间,各地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举办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最新疫情,北京市在“非典”期间召开了多场新闻发布会。随后,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