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5月 |
一 诚信旅游活动的缘起
2004年1月8日,吴仪副总理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强调,“在现阶段,我认为切实推进各类旅游经营单位的诚信建设,就是标本兼治的有效之策。我们希望在本届政府五年任期之内,把全社会的诚信体系框架建立起来。”2005年8月18日,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在全国旅游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将“建设诚信体系,规范旅游市场”列为“十一五”期间旅游行业需要重点推进的十项工作之一,并引用了吴仪副总理的上述讲话,提出旅游行业要按照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此次座谈会后,为了规范行业管理和旅游市场秩序,建立旅游诚信体系,树立旅游业形象,国家旅游局决定于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在全行业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并制订了“诚信旅游工作实施方案”。2006年也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诚信旅游年”。[1]
我国开展诚信旅游活动,有两个方面的大背景值得关注。[2]
一是诚信旅游活动是诚信社会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此后,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建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在2003年4月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要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可见,吴仪副总理的讲话是在深刻把握党中央精神之后对旅游业作出的重要指示。
二是诚信旅游活动是在旅游业遭遇信用危机之际进行的。据报道,2006年3月17日,零点调查公司与《东方企业家》杂志联合推出了《中国公众旅游服务传播指数2005年度报告》。这一报告是通过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沈阳、西安等7个城市1888名市民的问卷调查获得的,反映了消费者对当前旅游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评价。调查显示,2005年中国公众对国内旅游业的信任度为67.6分;其中,具有随团旅游经验者作出的评价更低,为67.4分。研究发现,68.5%的人在最近一次旅游中有不愉快的体验[3]。该报道作者直言,“中国旅游业正面临一场信任危机。”实际上,在国家旅游局领导的讲话当中也曾出现“信用危机”的用语,如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张希钦在2005年6月27日关于出境旅游的一次讲话中就明确指出:“出境组团社的‘信用危机’已严重危害自身和市场开拓。”[4]
二 诚信旅游活动的开展
(一)诚信旅游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2005年“全国旅游工作座谈会”后,诚信旅游活动全面启动。2005年9月18日,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发布了《诚信旅游活动工作简报》第1期,到2006年4月26日为止,该简报共发布了29期。[5]
2006年1月,国家旅游局提出采取六大措施,以推进诚信旅游活动:一是建设诚信基本信息库,定期公示旅行社、星级饭店、导游人员违规受处罚情况。同时,完善旅行社和导游职业的准入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强化导游年审、考核工作,完善导游员IC卡管理系统,推动导游人员社会化管理。二是制定“诚信旅行社”标准,制定出境旅游合同范本,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评选工作。三是将星级饭店复核与饭店诚信工作相结合,对投诉较多的饭店进行处理。四是推出“诚信旅游神州行”系列宣传活动。五是开展诚信旅游国际合作,与部分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联合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的双向互动,建立合作机制。六是组织各类旅游协会积极开展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共同推出“万家企业共建诚信”活动。[6]
2006年1月23日,国家旅游局在北京召开了诚信旅游座谈会。在座谈会上,邵琪伟局长强调,旅游全行业要着重做好旅游诚信建设的有关工作:一是总结经验,加强指导,推动诚信旅游活动的全面开展;二是以诚信建设为重点,推动行业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三是围绕2006年中心工作,全面落实诚信旅游活动的各项安排。
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诚信旅游工作实施方案”,各级旅游部门制订了本地的“诚信旅游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本地特色开展了各种各样的诚信旅游活动。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一切为了游客,一切服务于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