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5月 |
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旅游规划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过20多年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已渐趋成熟,尤其是“十五”期间,发展异常迅速。回顾和总结这个时期旅游规划的成败,对旅游规划的继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比较全面地总结“十五”期间旅游规划的发展脉络,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由于掌握的资料有限,可能并不十分准确,但把思考谈出来,抛砖引玉,与旅游规划界的同仁们共同探讨,希望会对旅游规划的继续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 “十五”期间我国旅游规划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随着旅游业在全国的蓬勃发展,我国旅游规划进入快速成长期。无论是旅游规划行业环境塑造、旅游规划机构建设、旅游规划人才培养、旅游规划编制工作进展、还是旅游规划理论研究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这种局面的产生,一是因为我国旅游业的大发展客观上对旅游规划产生了巨大需求,二是由于旅游规划经过20多年发展,人们逐渐深刻认识到它的重要性,从而对其高度重视。[1]
(一)旅游规划政策与法规建设概况
“十五”期间,根据旅游规划在全国范围内发展的态势,国家旅游局先后颁布实施了五个旅游规划法规和一个规范性文件。五个旅游规划法规分别是:《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0年10月26日颁布)、《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暂行办法》(2000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2003年2月24日)、《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原《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暂行办法》)(2005年8月5日),并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一起发布《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2003年2月24日)。这五个重要的旅游规划法规既对旅游规划工作进行综合性规范,也对规划内容进行规范,同时还对规划单位进行规范,各个方面环环相扣,全面而又细致,对规范旅游规划市场和旅游规划编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将旅游规划纳入了法制化的管理轨道。一个规范性文件是《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04年2月27日),将科学发展观确定为全国各地编制“十一五”旅游规划的战略指导思想,使中国的旅游规划进入一个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规划理念的新时期。[2]
(二)旅游规划机构建设概况
由2006年国家旅游局第2、8、17和18号四个公告公布的旅游规划机构名单可知,2006年全国通过复核,从事旅游规划编制的单位共有72家,其中甲级旅游规划资质单位有9家,乙级规划资质单位有63家(2号公告公布34家,8号23家,17号2家,18号4家)。此外还有一些享有其他规划资质的单位和没有资质的单位,也在参与旅游规划的编制,其总数难以确定。旅游规划机构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二是规划设计院,三是专门的旅游规划公司(或事务所),四是国外的设计机构和咨询公司。第一类机构最早从事旅游规划,早期的旅游规划大部分都是这类机构完成的。第二类机构从事旅游规划也比较早,这类机构比较侧重于具体的物质(形体)规划,风景区和度假区规划大部分是由他们完成的。专门的旅游规划公司后来者居上,目前发展势头良好。国外的设计机构和咨询公司往往是景观设计公司,有的是建筑设计公司,也承接旅游规划业务,这些年逐渐涉足中国的旅游规划,如世界旅游组织专家在中国已经完成了四川、山东、云南、海南、甘肃、贵州和黑龙江7个省份的旅游总体规划。
(三)旅游规划队伍建设概况
据推测,目前在各类旅游规划单位从事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的专业人员至少也在1000人以上。其专业背景涵盖了地理、建筑、园林、经济、管理、营销、历史、文化、旅游等学科,规划队伍已初具规模。未来旅游规划人才的培养,前景也较好。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18所高等院校招收旅游专业或旅游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中开设旅游规划专业的高等院校有江苏南京大学1所(专业名称“旅游地理与旅游规划”),开设旅游规划研究方向的高等院校共11所(包括南京大学),所占比例为61%。据预测,未来每年可以为国家培养十几名博士级别的高级旅游规划人才。2006年底全国共有111所高等院校招收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其中在旅游管理专业下,开设旅游规划研究方向的高等院校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