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4年06月 |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和理念正面临着根本性的挑战。这一挑战最基本的表述就是,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和市场经济的按要素分配原则的统一。我们仅仅把这一挑战理解为分配的理论基础如何兼容,或者如何运用发展了的分配理论回答市场经济实践发展方面的问题,都是不全面的;必须理解其中所包含的社会收入分配基础性制度安排及其核心理念变迁的问题。吉登斯指出:“在许多国家,残存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已经把注意力集中在福利国家免遭新自由主义者的攻击上。”[1]在社会财富的分配制度上再将社会主义一军,是资产阶级现代思潮最高超的艺术。社会主义制度在效率和公平的选择中,把市场经济理解为实现社会资源高效配置的基础性方式。就此而言,效率优先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与市场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市场原则就是按要素分配,这是实现市场经济高效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根据西方经济学,按要素分配原则的理论基础其实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机制——价格机制。只要市场经济的价格机制是有效的,即市场经济是健全的,其合法高效的按要素分配原则就占据着社会收入分配的基础性地位;与之相适应,只有在按要素分配的原则是合法有效的社会,市场经济高效配置社会资源的价格机制才能完全发挥其资源配置的效率。但由于社会主义的制度特性和社会主义长期实践的影响,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分配理念以及社会主义分配的制度特征?我们在市场经济的体制改革和分配问题的研究中,必须回答和解决上述问题。这就使我们必须思考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尤其是制度含义,必须思考在市场经济中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和按要素分配原则的关系、兼容性以及在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建构中如何体现等理论难题。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理念指导下,市场经济的改革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市场化收入分配的原则也同时反映出了其“效率化”分配的负面效应,即社会收入的差距扩大和贫富分化问题的出现,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改革效率的突出社会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就有可能出现与其根本目标事与愿违的结果。
伴随市场经济改革发展到制度完善的现阶段,必须从社会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理念上规范地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个人收入分配的根本性制度安排,仅仅从社会主义社会福利观念的残存说教中已经不能自圆其说,社会主义制度的共同富裕理念也在市场经济分配实践的进一步发展中面临丧失其合理性的危险。因此,必须从发展市场经济和实践社会主义的两个方面,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两个角度,从经济高速增长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目标两个指标,来考虑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和原则的根本性制度安排。本文围绕上述思路,对市场经济分配原则的理论基础以及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二者究竟是什么关系进行了分析。分配理论的发展所蕴涵的制度内涵尤其是宪政理念的变迁趋向提醒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社会主义的分配理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制度和所谓的福利制度究竟是什么关系等一系列问题。
一 市场经济中分配原则的理论基础及其相互关系
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劳动价值论与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的关系探讨中。劳动价值论是对于社会生产生活最根本经济规律的总结和说明。劳动价值论所解决的是社会财富的源泉、性质以及增长的根本途径,说明了社会财富的创造问题;而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所解决的是社会财富如何分配、分配的合理性和分配根据是什么的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按劳分配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二者既存在理论上的必然联系,又不存在理论上的必然联系。说它们不存在理论上的必然联系,是因为在马克思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社会构想中,价值已经消亡,个人劳动无须交换,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因此,把劳动价值论作为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和根据,是违背马克思的理论本意的。说它们存在理论上的必然联系,是因为:一方面,马克思按劳分配的思想从劳动价值论的思想中发展而来,社会主义之所以实行按劳分配,是因为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是社会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