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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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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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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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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救济到公益:特区时期澳门慈善的发展
    ——澳门慈善发展报告

    作者:娄胜华 出版时间:2012年07月
    摘要:回归以后,澳门慈善环境发生了迥异于澳葡时期的变化,政治转型与财富急增为澳门慈善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因应慈善环境的改变,慈善组织在延续双层二元结构与形态多元格局的同时,组织功能以及提供的慈善服务内容与方式开始出现新的变化,其中,慈善服务的公益化与专业化、慈善活动的多元化与国际化日益成为未来发展的基本趋势。

    中西交融、新旧共存是澳门的城市特色,同样也可以视为澳门慈善业的基本色调。在澳门,慈善业伴随着政权移转与城市发展而不断变化,从前殖民时代以救济为主到回归后公益服务主导的新发展,可谓历久而弥新。然而,慈善环境的改变,尤其是博彩经营权开放后澳门经济飞跃式增长导致政府收入暴增,极大地提升了政府自身的“慈善”能力,而回归后作为落实“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原则而成立的特区政府乐意回应市民的民生需求,于是,政府直接供给“慈善”对民间慈善救济产生了某种抑制或挤出效应,正因如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澳门慈善救济的黄金时期已经过去,而民间慈善组织正在迎接一个公益服务的新时代。

    一 慈善环境剧变:政治转型与财富急增

    作为移民城市,澳门历史上接纳了来自中国内地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移民,其中,多数移民具有难民特征,所以,澳门一度被称为“难民社会”。大批脱离原居地的移民(尤其是难民)进入澳门后,对社会救济及民间慈善产生了强烈的需求,从而催生了大量的民间慈善救济团体。至今仍然活跃的慈善团体中,西式慈善组织仁慈堂成立于1569年,延绵400余年,而华人慈善组织镜湖医院及同善堂分别成立于1871年与1892年,同样属于“百年老店”。可以说,慈善团体在澳门有着悠久的历史,并承担起重要的社会赈济功能。

    然而,自1999年澳门特区成立,尤其是2002年博彩经营权有限开放以来,澳门的慈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作为按照“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原则成立的特区政府,其性质发生了迥异于前朝的变化。它不再是一个外来的殖民政府,作为由本地居民组成的政府不可能像外来政权那样无视社会诉求,实际上,特区政府自成立以来,非常乐意回应本地居民的民生诉求,尤其是弱势群体的需求。与此同时,居民的身份也发生了转变,其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单纯的管治与被管治关系,而是作为政治主体,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保障的基本权利,政府有责任回应与保障居民权利的落实,况且居民与政府沟通的语言障碍[1]已经消除,因此,居民在遇到了民生问题时,不再像过去那样更多地选择向民间慈善组织求助,而是直接求助于政府部门。其次,2002年特区政府实行博彩经营权分散化改革,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内地推出赴港澳“自由行”政策,从而刺激澳门经济出现跳跃性发展,本地生产总值(GDP)连年大幅度增长。与此同时,失业率由回归初期2000年的6.8%迅速下降到2010年的2.8%,基本实现了全民就业(见图1)。

    图1 2000~2010年澳门经济增长与失业率下降情况

    经济发展加上全民就业,推动澳门居民人均GDP与收入中位数都出现较大幅度上升(见表1)。2006年人均GDP更超过香港,至2010年达到414444元(澳门元,下同),位居亚洲前列。本地居民月收入中位数从1999年的4920元跃升至2011年第3季度的11000元。

    表1 澳门居民人均GDP与收入中位数统计(澳门元)

    可以说,澳门社会经济面貌已经发生了迥异于回归前的根本性变化,一个财富丰裕的时代已经来临。经济发展、机会充裕与财富增加,一方面降低了社会成员陷入贫困的几率,另一方面保证了政府拥有充裕的财力实施民生政策,特别是可以加大援助社会弱势群体的投入强度。

    政府对弱势群体的援助可分为制度性援助与临时性援助两种方式。制度性援助方面,实行全职低收入受雇人士的经济补贴制度,作为全职雇员的本地居民如每月收入不足4400元,可向政府申请收入补贴差额。实行最低维生指数制度与三类弱势家庭[2]援助制度。自2012年起,上述两项制度受惠群体的发放金额均得以提高。最低维生指数,一人家庭由3000元提高至3200元,二人家庭由5210元提高至5920元,余皆类推。三类弱势家庭的援助金亦获提高,其中,学习活动补助(就读幼稚园者每人150元、就读中学者每人300元、就读大学者每人450元)、残疾补助(在澳门无亲属的独居者800元、在澳有亲属者600元)升幅均为50%,护理补助(在澳无亲属的独居者600元,在澳有亲属者400元)升幅一倍。临时性援助方面,因应通货膨胀对贫困家庭的影响程度更大,特区政府不时以特别津贴等形式援助生活困难群体。如,2012年将困难家庭的援助金多发放一次;向三类弱势家庭发放特别补助和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