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3月 |
1995~2005年,是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进程中非常重要的历史阶段。
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代表中国政府向全世界郑重宣告:“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既是对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关于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政策的高度概括和科学总结,又是对国际社会的社会性别主流化战略的积极呼应和认真承诺。十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缺少社会认知,到逐步深入人心,并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具体政策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在促进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社会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为中国公众认识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开启了一扇全新的大门。在会议筹备和召开的过程中,中国第一次全面地接触到形式多样的国际妇女组织和内容各异的妇女发展行动,感受到妇女组织和妇女运动在推动全球平等、发展与和平进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在其后的十年间,中国的妇女组织迅速成长,并越来越多地融入国际妇女发展和妇女运动的进程,一些过去较少关注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议题受到中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越来越多的重视,性别平等和社会公正的价值观得到越来越多的决策者、研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认同,并已经成为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
除了上述影响,以下几个因素也在或多或少地改变着中国社会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形势:经济的快速增长、经济结构的重组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市场体制的建立,特别是教育、医疗、劳动就业和文化事业的改革;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和非政府组织的成长;对基本人权特别是弱势群体生存状态的普遍关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展战略的提出等等。所有这些世纪之交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陆续出现的重大转变,不仅关乎男女两性的生存与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到中国的性别平等进程,既为性别平等创造了条件,也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从而使得这一时期中国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呈现出较为复杂的态势。
在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不仅是一个理论研究的课题,也是一个日常生活的话题。尽管这个话题对于很多人并不陌生,但是,包括许多专家学者在内的不少人对“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理解并不一致。有的人甚至仅仅依据个人诸如“妻管严”等生活体验来判断中国男女平等的程度,这些感性的议论和调侃常常使人们忘记男女平等的真正含义,甚至导致社会公众对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程度的误判。个人的生活经验固然是丰富且真实的,但却难以避免其局限性。科学的观察和理性的讨论是认识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的基本前提。
本报告所指的“性别平等或男女平等”是指女性与男性权利、机会及责任平等。推动性别平等或男女平等绝不意味着追求女性和男性完全一样,而是促进男女两性不受性别偏见和成见以及各种形式的性别歧视的限制,平等相待、和谐相处、良性互动、分担责任,保障男女作为人的平等权利,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而“妇女发展”则指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及家庭生活各方面的状况改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辩证统一。我们所期待的妇女发展应是平等前提下的发展,并通过发展逐步缩小男女在发展资源占有和发展收益分配上的差距;而我们所期待的性别平等是发展基础上的平等,这种期待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高度一致。平等和发展是本报告认识和理解中国社会性别问题的两个重要视角。我们期望,理性的讨论可以帮助读者客观地认识十年来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也期望更多的人认同平等和谐的价值观,并成为推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行动者。
一 中国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主要进展
(一)提高妇女地位,促进性别平等的国家机制不断完善
一个国家是否具有不断完善的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是判断其是否真正重视推动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重要标志。性别平等立法、国家行动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以及促进性别平等国家机构的建设是建立完善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制的重要内容。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在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建设上实现了三个重大突破,为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