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3月 |
自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第30届世界健康大会开创了“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运动的新纪元以来,“健康是一项基本人权”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最重要的一项社会准则,并不断被强调。1994年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进一步提出:“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身心健康的标准。各国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普遍获得保健服务”。[1]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行动纲领》把妇女与保健作为第三个重大关切领域,提出“妇女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身心健康的标准。享有这一权利对妇女的生活和福祉及参加公共和私人生活各领域都至关重要。”[2]中国政府承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并采取积极行动:颁布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2)、《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提高妇女地位与保障妇女健康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并把妇女健康作为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全体公民公平享有卫生保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中国政府还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女生殖健康的资金投入,开展各种妇女保健项目。如2000~2005年,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累计投入6亿元先后在全国1000个贫困县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在广泛的范围内开展“关爱女童”、“生殖健康优质服务试点”活动,积极与国际机构在生殖健康和性别平等领域开展合作。政府的积极行动使妇女享有了越来越多的健康福祉。
一 1995年以来中国妇女健康状况的改善
妇女健康状况的改善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妇女的健康水平提高;二是保健服务得到改善。具体如下:
妇女平均预期寿命延长。平均预期寿命是公民健康水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服务状况的综合反映。1990年中国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为70.49岁,2000年为73.33岁,2003年达到74岁。妇女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说明中国妇女健康水平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医疗服务状况的改善而得到提高。
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提高。母亲安全是生殖健康的核心,孕产妇死亡率的高低不仅能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妇女对卫生资源、保健服务的获得和利用状况,还能反映出生育文化和妇女地位对妇女生殖健康的影响。十年来,中国孕产妇死亡率逐步下降,1995年为61.9/10万,2000年为53/10万,2004年为48.3/10万。与此同时,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也持续下降,2003年,全国婴儿死亡率从1995年的36.4‰下降到25.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995年的44.5‰下降到29.9‰。
妇女的生殖保健服务得到改善。有研究证明,产妇非住院分娩死亡危险性比住院分娩死亡的危险性高5~6倍。[3]因此,提高住院分娩率对保护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非常重要。中国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十年来,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步上升,2004年比1995年提高了24.8个百分点。一些地区在十年间增长幅度更大,如广东2004年比1995年提高45.9个百分点,达到85.3%,内蒙提高61.7个百分点,达到85.5%。与此相关,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新法接生率也都在1995年的基础上有较大提高(见表1)。
表1 1995~2004年妇女生殖保健服务的改善
二 中国妇女健康状况的差异分析
健康是衡量社会公正、和谐与发展实现程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非常人性化的指标和尺度。但许多研究证实,健康的不公平性却在社会中普遍存在。健康不公平性表现为地区之间(包括城乡之间)、阶层之间与性别之间在健康水平以及健康资源拥有和支配方面的不平等。社会不平等是造成健康不平等的根本原因,阶层、年龄、性别、民族、地域等因素都会影响到人们的健康。以下将利用2000年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历年人口和卫生统计资料以及其他一些相关调查结果对中国妇女健康状况的性别差异、地区差异和阶层差异进行分析。
(一)健康状况的性别差异
在影响妇女健康的诸多因素中,“性别在健康中的动态极为重要”。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性别角色及不平等的性别关系与其他社会和经济变量发生相互作用,造成不同的以及有时不公平的接触健康风险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