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4年06月 |
一 社会背景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财、物的大流动,深圳的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昔日的边陲小镇,逐步发展成为多种经济体制并存,东西方文化、思想相互交融,国际、国内经济交往频繁的现代化的国际性城市。伴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深圳市的刑事发案总量上升,刑事犯罪恶性程度加剧,国际上现有的各种类型犯罪在深圳几乎都有发生,一些新型犯罪如高科技犯罪、黑社会犯罪、跨境严重暴力性犯罪等更是首先在深圳出现。
二 2003年深圳市社会治安的基本情况、特点及其原因
1.2003年刑事发案的基本情况
2003年,深圳市刑事案件立案总数上升,破案绝对数大幅增加。全年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06797宗,实际立案水平比2002年上升9.6%,破案30019宗(其中破年内案件24887宗、年前案件1785宗、破外省市案件3347宗),破案总数比上年多10922宗,增加57.2%,缴获财物总价值共6783.77万元人民币。
2003年立案数的增长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自6月份起狠抓如实立案工作,对立案统计工作进行了严格规范,加强了专项检查整治力度,对统计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各分局立案统计工作水平和质效明显提升,全局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大大提高;二是6月份后,深圳市治安环境发生明显变化,“非典”过后外来人口大量涌入,治安管理压力和执法难度明显加大,刑事犯罪活动出现增长。
从全市发案走势情况看,2003年上半年,通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市社会治安局势保持了平稳。但进入6月份以后,受执法环境改变、外来人口大幅增长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治安形势急转直下,刑事案件大幅度攀升。6月份立刑事案件比5月份上升11.7%,7月份比6月份上升53.4%,8月份(全面实施如实统计立案的当月)比7月份上升111.9%,9月份比8月份上升8.3%,达到一年来的发案最高点。10月份出现拐点,刑事发案开始回落,比9月份下降16.9%;11月份又比10月份下降26.7%,12月份又比11月份下降31%。总体看,下半年,刑事发案虽然出现了较大的起伏,但社会治安仍处于可控状态(见图1)。
图1 刑事案件立破案件走势图
2.深圳市刑事犯罪的主要特点
①特点之一:“两头在外”是深圳刑事犯罪的显著特点。2003年,全市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293人,其中非深圳户籍犯罪嫌疑人17946人,占98.1%。与此相对应的是,全市刑事犯罪的侵害对象也有95%以上是外来人员,形成作案地在深圳,作案人员和受害对象“两头在外”的特点(见图2)。
图2 2003年抓获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情况图
②特点之二:侵财型案件高发是深圳刑事犯罪的主要特征。2003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106797宗,其中直接以侵占财物为目的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型案件共99912宗,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93.6%。另外,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3628宗,占3.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1928宗,占1.8%;其他案件占1.2%。其中侵财型案件有两个方面最为突出:一是“两抢”犯罪居高不下。2003年全市共立抢劫案件21701宗(破5716宗),立抢夺案件16854宗(破3774宗),“飞车”抢夺、麻醉抢劫、拍打车门乘机抢劫、利用女色引诱抢劫、驾驶小汽车制造事端进行抢劫等“两抢”案件占侵财案件的比例也较大;二是盗窃案件依然突出。2003年全市共立盗窃案件53695宗(破8601宗),占侵财案件总数的53.7%。其中,入室盗窃案件立16637宗(破1713宗),占盗窃案件总数的31%(仅撬盗保险柜案件立2%宗,破19宗);盗窃机动车案件立15567宗(破1576宗),占盗窃案件总数的29%,其中尤以盗窃汽车犯罪最为突出,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财产损失最大。2003年立盗窃汽车案件3988宗,日均被盗汽车10.9辆,经济损失4.07亿元(各类主要案件百分比见图3)。
③特点之三:犯罪集团化、职业化、智能化和暴力程度升级是当前深圳市刑事犯罪的动态走向。2003年,公安部门通过侦破刑事案件打掉犯罪集团1013个,抓获集团成员6396人。由于深圳市人口结构的特殊性(即非深户籍人员数倍于户籍人口),集团犯罪具有较明显的区域性和“行业性”特征。所谓区域性特征,是指集团成员之间大多以同乡、同学和亲属等关系纠合。所谓行业性特征是指某一区域的犯罪集团习惯于从事某一类犯罪活动。如从事飞车抢夺犯罪活动的大多是广东“五华帮”;从事女色引诱抢劫活动的大多是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