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5年07月 |
已经过去的2004年,是中国广播改革进程中又一个不同寻常的年份。继“广播发展年”以后,国家广电总局将2004年确定为“产业发展年”,政策上的一系列变化预示着广播体制的改革已经驶入了快车道。在不断的利好消息下,面对广播经营的话题,人们似乎更愿意用“经营广播”这样一种说法,在表面文字顺序变化的背后,显露的是广播在面向市场时深层次的观念革新。
一 政策引导:支持广播产业发展
从产业化发展的程度和质量上看,中国广播显然没有达到与其规模庞大的媒介地位相适宜的要求。这种状况很大程度上与我国对广播产业认识上观念的滞后和由此带来的经营空间狭窄有直接关系。在加快我国广播产业发展的宏观背景下,政策上的变化尤为引人注目。
2004年10月2日,李长春在视察辽宁省出版集团时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最大的障碍就是体制弊端,再具体说就是事业单位性质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最大体制弊端。这种事业体制没有办法进行市场化运作,只能靠国家;需要的人进不来,不用的人出不去,大锅饭,铁饭碗;没办法融资,不是经济法人,不是企业法人,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都实现不了。”[1]
文化部已经出台政策规定,将打破所有制界限,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封锁,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与国有、集体文化企业一视同仁,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
1.政策上的稳步推进,为广播的经营带来了新的空间
根据新的产业发展政策,今后广播将在规定的范围,把允许经营的资产、资源和业务从目前的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面向市场进行企业转制和重组。根据文化体制改革、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精神,业内提出以下具体的操作模式:一是对于新闻宣传类频率,节目的采制、编辑、制作、审查、播出完全由电台掌握,主要是实行公益性服务;二是在确保频率作为国家专有资源不得出售、确保节目终审权和播出权牢牢掌握在电台手中的前提下,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可以组建经营性公司,制作、购买影视剧、大众娱乐、体育类等节目,并可以实际经营频率,这类公司可以吸收社会资本,成为由电台控股的股份公司;三是对于电台的可经营部分如广告公司、节目制作、节目交易单位等,应按照产业发展的方向和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电台剥离出来,实行转制重组,成为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企业。可以同其他企业一样,实行市场化运作,条件成熟的也可以在境内外上市。
2.制度缺陷,产业化之路任重道远
实际上,上海第一财经,江苏交广网,浙江交通之声都已经实行了公司化运作。但是,很多实际问题在新的政策文件中并没有得到明确,例如产权问题,这是向企业化、公司化转变中的关键所在。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各地的广播电台情况千差万别,在推动事业向企业转变的过程中也必然会面临不同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还不能立竿见影。
实际进行的公司化改革表明,政策的推进扩大了广播的操作空间,但是,并不能解决目前广播经营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对于千差万别的中国电台来说,以某一种模式来解决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显然并不实际。例如在产权制度尚不明晰的情况下,是否会在公司化改革中造成诸如国有资产流失等负面的问题,还需要更深入的讨论。在政策保证下,广播产业改革还需要在管理者、经营者各方利益的不断碰撞、沟通、妥协、合作中,因地制宜,渐进式推进,经过长期的磨合沉淀,才能找到有效且符合中国实际的产业化之路。
二 内部改革:频率专业化改革趋向纵深
一年来,政策上的变化提供了广播持续发展良好的外部环境,广播内部的改革同样在加速进行。从中央到地方,广播在这一年基本上围绕着广播频率的专业化进行了更加彻底和深入的改革,不仅包括节目专业化,还包括管理的专业化,并在整合专业频率资源方面有诸多创新。
1.频道专业化与管理频率化改革
2004年1月1日,按照“频率专业化、管理频率化”的思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24小时新闻频率“中国之声”正式开播,同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也完成了全部8套节目的改版工作,并随后开办了第九套广播“文艺之声”。尽管中央电台的改革并没有解决全部的问题,但是从频率内容和管理经营的手法上看,这次改革把频率专业化工作向前推进了一步,并为地方电台频率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