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308家广播电台,开办节目2006套(数据来自《2004年中国广播电视年鉴》),其中交通广播共54家。交通广播虽然起步较晚,但却异军突起,已经成为中国广播界一个耀眼的群体。作为这个群体中的代表,北京交通台连续5年在中国广播广告单频率收入排行榜上独占鳌头。2004年,北京交通台广告纯利润达到1.7亿,再一次刷新了中国广播单频率创收的记录。回顾交通台走过的道路,令人感慨万端。
1992年,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决定对所有的频率进行改造,以专业化为目标,进行系列台建设。电台希望通过这样的动作,光大形象,增加收入。1992年8月,交通台开始筹备。
一 两种思路的争论
所谓两种思路,即统一经营论和分散经营论,二者孰优孰劣成为北京电台内部争论的焦点。
20世纪90年代初,北京电台的广告收入增长缓慢。当时北京电台的广告统一由广告部经营,电台实行“统收统支”的管理模式。广告增长缓慢,自然也就带来了两种经营模式之间的争论。
从1990~1993年,由广告部统一经营的纯广告收入从450多万元增长到650万元。而各系列台的合办节目收入却从1992年的280多万元猛增至800多万元。两种经营模式的争论自然也就有了明显不同的结果——1994年,总台变“统收统支”的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分散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机制。1993年底成立的交通台也就成为了这一机制的受益者。
二 实践之路
图1 北京交通广播台1994~2004年广告探索轨迹
1.独家代理(1994~1996年)
长期以来,北京电台的广告经营基本是自理,不假他人之手。广告销售的主力是电台自己的业务员。而交通台的广告从一开始就交由广告公司经营。时至今日,这一经营模式从未改变。
1994年,北京交通台的广告经营交由一家广告公司代理,代理的费用是150万。合同签得很简单:超过150万的部分归广告公司所有,不足部分由广告公司支付。
最开始北京交通台认为,广告公司强调“独家代理”的概念,有两方面的好处:首先,独家代理就是全权经营。交通台红火了,别的公司想投放广告,都要经过独家之手,利益上大有好处。其次,公司的名字日复一日地在电台宣传,其知名度也会得以提升。然而实践证明,代理公司这样的做法,弊大于利。
先说知名度。电台的广告客户多是中小企业,这些客户做广告的时候,首先考虑的不是广告公司的知名度,而是能得到多少优惠,或者经办人能得到多少回扣。
再说独家代理的概念。公司强调独家,主要是避免利润被人瓜分的后顾之忧。但是,其他广告公司认为,投放广告一定要通过独家承包的公司,事实上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因此,从1993年底开台直至1994年,交通台广告经营状况比较惨淡。1995年交通台广告收入508万,1996年虽增至1031万,但当年排行系列台第一名的音乐台收入2902万,几乎是交通台的3倍。
音乐台成功的要点是对业务员许以重利,收入与业绩挂钩,多劳多得。交通台没有业务员,有的只是代理公司。从竞争的意义上说,独家代理有欠缺。没有竞争,就没有压力、没有活力,也难有前进的动力。
2.多家联合代理(1997~1998年)
1996年底,在决定第二年的广告经营政策时,交通台放弃了独家代理的形式,正式变为多家联合代理。两年中,先后有五、六个独立核算的单位加盟。
1997年和1998年的广告经营政策基本是一致的,具体的做法是:交通台不设专职广告承揽人员,广告的审查、制作和播出统由公关部负责。
在交通台同多家广告公司签订的协议中,虽然没有对广告收入总额提出要求,但对每一家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协议规定:“乙方(广告公司)在除去25%的代理费后,上半年的纯进账应不低于80万元,全年进账应不低于160万元。每半年考核结算一次,上半年未完成定额,下半年进账先补足上半年。半年低于60万元,将视为自动取消协议。全年超过160万元的,超过部分的代理费每10万元增加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35%。合办节目代理费一律为10%。全年进账250万元,奖励次年10万元广告时间,此后,每增加50万元,奖励次年广告时间5万元。”此条款对每个公司提出了相同的要求:半年完成80万元。
这一措施调动了广告公司的积极性。1997年交通台收入1840万,比上一年增长了80%。而1998年收入只有1833万,可以说没有进步。这客观上说明,到1998年这种代理方式的效力已经发挥得差不多了,需要改进。
从当年的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