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3月 |
一 对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研究的理论回顾
自改革开放以来,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实践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对此,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发改委副主任杨开忠(2008)[1]做了较为全面深入的分析。他指出,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即改革开放的启动阶段,在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10年里,如何发挥各个地方的优势,加强地区之间的横向经济技术合作,成为主要问题。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到“十五”时期,即建设统一市场为核心的经济一体化阶段。第三个阶段是“十一五”以来,京津冀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进入科学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社会背景发生了两大变化。一是党中央和国家确立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客观要求发展模式进行重大调整;二是京津冀地区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发生重大变化,其重要标志是: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家级的区域增长极,与浦东、深圳并列;北京将建设创新型城市作为核心战略等。在这一阶段,京津冀产业分工继续深化,而且在经济一体化的同时,社会政策一体化大步推进,生态一体化继续深化,进入全面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阶段。
与实践发展相适应,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理论研究,也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有着不同的研究重点和热点问题。
(一)第一阶段(1978~1991年)——务虚研究阶段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打破行政分割,推进区域合作成为区域发展的内在要求。这一时期,学者对京津冀区域经济的讨论多是理论探索,且文章数量较少,仍处在务虚阶段。现存资料中,较早研究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学者是许树立(1986)[2],他提出,京津冀横向经济联合,是对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的有力冲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傅林生等人(1989)[3]根据国家体改委拟在京津冀试办区域性共同市场的设想,进行了可行性、必要性及实施对策等的初步研究。1991年,京津冀城市协调发展研讨会召开,提出要对城市与其所联系的农村,特别是与其周围城市的联系和合作予以足够的重视。刘大水、王丽萍(1991)[4]对京津冀发展关系中的极化、扩散、联合这三个方面作了较为客观的分析,他们认为这是对河北省发展影响较大的问题。
(二)第二阶段(1992~2005年)——深化研究阶段
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京津冀区域合作与发展的理论研究也迎来了一个新的高潮。学术研究文献由上一时期仅仅数十篇,激增到五百余篇。这一时期,学者们对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空间优化与首都圈战略、产业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讨,涉及的领域更加广泛,对很多专业化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并提出许多政策性建议。
1.关于区域一体化发展
刘纯彬(1992)[5]提出建立京津冀大行政区的设想,认为京津冀共居同一环境,共用同一资源,共争同一市场,而行政区划却为三足鼎立局面,在发展上存在一系列严重的矛盾和纠葛。建议通过建立京津冀大行政区的设想,来解决上述问题。王爱春(1995)[6]认为,地处渤海湾中枢地带的京津冀有许多其他经济区域无法比拟的发展条件和优势,可以以港口为对外开放窗口,逐步向内地扩展。王亭亭(2002)[7]认为制约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根本的因素是现有体制安排下,特别是财政体制安排下地方经济利益的分配问题。区域关系模式由行政关系向市场关系转换,必须进行经济体制变革,它是实现区域一体化目标的制度保障。区域体制改革的内容大致体现在生产布局、产业组织方式、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协调等诸多方面。张可云(2004)[8]依据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一般规律与发达国家经验,提出完善京津冀都市圈合作机制,关键在于完善区域管理制度基础;京津冀都市圈企业主导型合作,应该注意克服地方利益矛盾,并用合理的政策促进地区间企业合作。
2.关于空间布局与首都圈战略
孙洪铭(1993)[9]认为,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有限的地域空间和资源形成尖锐矛盾,单纯囿于北京辖区范围以内来考虑北京的城市发展问题远远不够,必须跳出北京辖区,从京津冀这个更大的地域空间来研究。2000年北京大学杨开忠等著的《持续首都》对首都圈概念、划分和发展战略进行了系统的论述,系统地提出把首都圈建设成为